中新網(wǎng)2月24日電 據(jù)香港《文匯報》報道,澳門終審法院23日繼續(xù)審理前澳門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被加控28項貪污受賄罪的案件。法庭在聆訊中傳召了多名歐文龍的前下屬出庭作證,他們均表示過去曾多次接受歐文龍的指示,更改多項公共及私人工程的批給、換地審批等。案件將于24早上續(xù)審。
澳門終審法院再傳召了三名證人出庭作證,首名出庭的證人為澳門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賈利安。賈在作證時被控方不斷追問有關各項涉案工程的批給、招標、換地審批、放寬樓宇高度限制等問題。他表示,大部分公共及私人工程的批給,例如澳門運動場擴建工程、何東體育館工程等,都會收到歐文龍的指示而直接批給指定的建筑公司中標。
賈利安表示,開始時對歐文龍的指示有所保留,但其后認為歐文龍的做法是按合法程序及以公共利益為理由,因此對歐文龍的做法沒有質疑。賈利安更以澳門運動場擴建工程為例,指直接把工程批給廣建和權暉的原因,是考慮到廣建在內地有興建運動場的經(jīng)驗,加上要趕及2005年的東亞運動會開幕,所以直接批給權暉和廣建,因此他認為歐文龍的指示是有充分的理由。
賈利安指出,歐文龍曾多次指示放寬多項工程的樓宇高度限制。另外,他也指歐文龍曾多次對土地交換的審批作出指示。
另外兩名出庭的證人為澳門工務局城市建設廳高級顧問丁思遠及前東亞運公程招標評分小組的李慕旋。丁思遠指過去曾收到上級的指示,放寬多項工程的樓宇高度限制,但他指不清楚作出指示的上級是誰。
而李慕旋表示,在擔任評分小組組員期間,多次收到上級的指示,更改標書評標的分數(shù),以使特定的建筑公司中標。李慕旋也同樣表示不清楚下達指示的上級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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