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7月25日電 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早前在澳門終審法院被判57項受賄及洗黑錢等罪名成立判囚27年,受賄所得悉數(shù)充公。由于歐文龍利用親友及同黨,透過空殼公司,于香港及海外開設130個銀行戶口,并存入高達6.37億港元的賄款。澳門特區(qū)政府遂于日前入稟香港高等法院,要求法庭頒布聲明,禁止任何人動用這些戶口的資產,及將貪污得益和有關財產歸還予澳門特區(qū)政府。
據(jù)香港大公報報道,申索人為澳門特區(qū)政府,答辯人分別為歐文龍、其妻陳明瑛、父親歐榮光、胞弟歐文富、弟婦歐陳華彩、同黨李良志、林偉、譚潔儀、吳福,以及由歐文龍控制,在海外駐冊的四間空殼公司。
據(jù)入稟狀顯示,歐文龍于2002年至2006年間,利用其職權,收取多間工程公司巨額賄賂,以換取歐批給牽涉之投標工程項目。入稟狀稱,歐利用其余答辯人,去清洗該筆貪污得來的巨款。其清洗方法為利用該些答辯人在外國注冊一些空殼公司,再利用該些公司,于香港包括匯豐、恒生等多間銀行開設39個戶口,且分批存入該些賄款,期間歐文龍會陪同該些答辯人一同前往銀行開設戶口存錢。雖然歐文龍并沒有持有該些戶口,但實際的控制權則在歐的手中。
另外,歐又以他人名義于香港開設兩個保險箱,儲存貪污得來的現(xiàn)金、首飾及名表等。入稟狀稱,歐又利用其它答辯人,在海外的銀行如Royal Bank of Scotland in London、Barclays Bank PLC等開設近100個戶口,并透過早前在香港開設的戶口,把該些賄款轉往海外的戶口處,以避過追查;另外歐又透過香港公司購入英國倫敦一個價值7000萬元的物業(yè),及購入澳門蘆苑單位及兩個車位等。
據(jù)入稟狀顯示,涉及該130個戶口及兩個保險箱的財物,總數(shù)約有6.37億港元,當中約有2.36億早已轉往歐在英國的戶口。入稟狀稱,自06年12月,澳門與香港的廉政公署展開聯(lián)合行動,成功搜查涉及擁有歐的賄款之保險箱,并凍結了其總值8000萬元的財物。入稟狀表示,自澳門法院將歐文龍定罪后,已向歐的財產稟下充公令,故此涉及此案所有戶口的財物,亦應被充公。
入稟狀稱,歐文龍明顯違反了其作為澳門高官的職責,該些貪污得來的款項應該為澳門政府的財產,而其余答辯人開設的戶口,實際亦為歐所控制,亦應被查封,并把款項歸還澳門政府;因此澳門特區(qū)政府要求香港高等法院頒布聲明,表明該些戶口的財產實則為澳門政府擁有,要求歐文龍等人交代所有戶口的帳目,并阻止任何人動用歐文龍在香港及英國的銀行戶口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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