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1月4日電 澳門初級法院昨日(三日)開庭審理何婉琪(十姑娘)涉嫌誣告及誹謗被何鴻燊禁錮和恐嚇案件。案中被告何婉琪,沒有出席。
據(jù)澳門市民日報報道,案情透露,二零零二年二月底,何婉琪向澳門警方報案,報稱在同月四日于葡京酒店,被何鴻燊等人剝奪人身自由及遭恐嚇,要她以后不要到澳門,其后,司法機關傳召何鴻燊,惟在調(diào)查后將案件撤銷。二零零三年,何婉琪分別去函行政長官何厚鏵及澳門保安司等多個政府機構(gòu)投訴,指在澳門不安全,其人身受威脅,以后不會到澳門。何鴻燊后報案追究,檢察院經(jīng)調(diào)查,提案起訴何婉琪相關罪名。
何鴻燊昨日出庭作證時稱,當日與何婉琪會晤,氣氛平和,并邀約對方和律師同來簽署協(xié)議,豈料對方卻報案作出誣告及誹謗。事件對他極不公平,希望還其清白。何鴻燊說,他是港澳知名人士,此事對其名譽造成極大影響,并且還要到司警局落口供。
法庭昨日還傳召了蘇樹輝、吳志誠等澳娛高層人員作供。其中吳志誠在法庭作證時稱,公司從未有直接收到何婉琪投訴信函,但他就曾聽聞有關內(nèi)容,由于他曾到司警落口供,故得知信函內(nèi)容主要是針對何鴻燊,估計目的是想打擊何鴻燊名譽,而當時公司正進行競投賭牌工作。
案件于本月十日進入第二堂聆訊,將傳召律師歐安利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