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十四日,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的遺產爭奪案,在香港高等法院進行第四日聆訊.聲稱是遺產受益人的商人陳振聰并無出庭,而他手上持有0六年遺囑的見證人王永祥,早上繼續(xù)出庭作供。 中新社發(fā) 譚達明 攝
中新網5月15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已故香港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千億遺產案的遺囑認證聆訊,14日踏入第4天。陳振聰手持“06年遺囑”的關鍵人物──見證人王永祥,14日繼續(xù)作供。
王永祥指出,“06年遺囑”上的簽署與自己的簽名“看來相似”,但他當年見證的文件跟“06年遺囑”有出入,更“離奇”的是“06年遺囑”卻蓋有一個上下倒轉、樣式疑似當年他任職的律師行的印鑒。但王永祥堅稱當年見證文件時,并沒有攜帶個人印章或當時任職律師行的印章到場。
華懋代表律師張健利在庭上向王永祥展示06年遺囑正本,該遺囑的右下方有王永祥的簽署,張健利要求王永祥仔細詳閱該遺囑后,問他遺囑上的“王永祥”簽署是否其簽名,王永祥回應“看來相似”,但強調他當年簽過的文件跟“06年遺囑”有出入,不知道該份“06年遺囑”是否由自己簽署。
在王永祥簽署的下方,有一個王永祥之前任職律師行Solictor HKSAR Fong Kwan & Co(即梁錦濤關學林律師樓)的印鑒,呈上下倒轉。王永祥說,該印鑒樣式與其前公司“看似相似”,但記得簽署文件當天(即2006年10月16日),并沒有攜帶印章,自己一直以來的做法是會同時帶兩個印章,分別是私人印章及公司印章。
王永祥在庭上透露,當時任職的梁錦濤關學林律師行,位于華懋集團尖沙咀總部的15樓,華懋集團辦公室則在頂層。張健利續(xù)追問王永祥,可記得有否在其它情況下安排職員送來印章,但王永祥回答“不記得”。
在庭上,張健利也問王永祥,在去年5月30日有人拿“06年遺囑”正本給他看,王永祥回答說忘記了具體日期,但承認當時曾看過該遺囑。王永祥的供詞則又透露,雖然由表面看似其“真跡”的簽名出現在該文件上,但他已記不起曾見證“06年遺囑”。
自稱在香港執(zhí)業(yè)20年的王永祥14日表示,自己職務主要是辦理物業(yè)案件,每月平均僅辦理2至3宗遺囑案件,在見證日之前5年內,每月處理遺囑案件的數量也維持2至3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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