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14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擾攘超過一年的香港網上藝人不雅照案13日判刑,24歲計算機技術員史可雋就3項不誠實使用計算機罪名被判入獄8個半月。
“我不是奇拿﹗”警方拘捕史可雋后,曾高調宣布他就是網上不雅照發(fā)布源頭,但在被捕后至審訊期間,無論對著家人或代表律師,史可雋都堅決否認自己是在網上發(fā)放藝人不雅照的神秘人“奇拿”。有知情者稱,藝人不雅照其實早已流傳多時。雖然史已被判刑,但究竟誰是首個在互聯網上發(fā)布藝人不雅照的“奇拿”,始終是一個謎。
辯方律師13日透露,被告自去年2月被拘捕后一直足不出戶,過了15個月禁閉式生活。自事件曝光后,被告一直活在公眾和傳媒壓力下,更不時被不知名人士“拍門”,而樓下停車場經常有記者流連,對他和家人的安全構成威脅。被告為避免傳媒跟蹤和途人的指點,自被捕后已沒有上班,更有長達1年時間沒有“上街”,連買報紙和飯盒也要他人代勞,至去年尾才敢短時間外出。
史可雋一直獲家人支持,但因不想被傳媒認出,因此除史母,一直沒有現身法庭支持史可雋,13日又刻意要求法庭不要公開他們的姓名。律師指史可雋的胞姐已婚,但因怕被認出而一直沒有回娘家,對于事件對家人造成的影響,被告感到十分內疚。雖然史家一直聘請私人律師代表,但律師13日透露被告或會在上訴時申請法律援助。
一直風雨不改陪同愛兒出庭聽審的史母,曾于母親節(jié)當日到監(jiān)房探望愛兒,判刑前更“拜神”保佑兒子,13日在大批中外記者多番追問下,她只簡單回應對判刑感到“不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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