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7月3日電 據(jù)香港《明報》報道,香港康文署救生員涉自稱游泳教練,借驗身為名,在荔枝角公眾游泳池誘騙14歲男童到更衣室非禮。救生員被控非禮罪,2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后,裁判官下令獲準保釋的被告不得進入任何泳池。
被告張國安(45歲)被控于6月21日在荔枝角游泳池男更衣室內(nèi)猥褻侵犯14歲男童。裁判官將案押后至本月30日再審,待控方尋求法律意見,其間被告獲準以1000元保釋外出。
但裁判官指案情嚴重,而且被告的工作可輕易接觸其它男童,故關(guān)注到康文署對被告在這段期間的工作安排,又下令被告保釋期間不得進入任何泳池。
據(jù)悉,被告當(dāng)日向男童稱是游泳教練,借詞替男童驗身,把男童帶到男更衣室內(nèi)某格觸摸其下體達2分鐘。
受驚事主回家后告知家人并報警。事主其后與警員到游泳池認人,揭發(fā)被告為救生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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