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8月21日電 據(jù)澳門市民日報報道,昨日出版的新一期澳門特區(qū)《政府公報》刊登批示,訂定公共部門提供清潔和保安服務雇員的最低工資,訂出每小時最低為澳門幣二十一元、每日最低為一百六十八元或每月最低為四千三百六十八元;批示將于下月一日起正式生效。
社會協(xié)調(diào)常設(shè)委員會于今年四月經(jīng)勞、資雙方共同討論后,通過政府外判清潔及保安服務的最低工資及最高工時數(shù)值,訂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二十一元,最高工時為每天工作八小時,每周工作四十八小時。
于昨日出版的《政府公報》中刊登之第二五零/二零零七號行政長官批示規(guī)定,在公共部門以服務取得人身分訂立的關(guān)于為其部門提供清潔和保安服務的合同內(nèi),必須明確訂明的事宜包括:對直接聘用執(zhí)行合同標的所指工作的雇員,獲判給實體必須按各人所訂的時薪、日薪或月薪的報酬方式,支付相應的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最低澳門幣二十一元、每日最低一百六十八元或每月最低四千三百六十八元。獲判給實體若支付低于上項所訂工資,視為不遵守與判給公共部門訂立的提供服務合同。另外,還規(guī)定該批示適用于與所有公共部門,包括非自治部門、具行政自治權(quán)的部門和機構(gòu),以及自治機構(gòu)所訂的合同。
而批示所訂定的日薪最低工資為一百六十八元,是按每日工作八小時來計算,而月薪最低為四千三百六十八元,則是以每月工作二十六天來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