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上午,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3名罪犯執(zhí)行了死刑。
據了解,罪犯齊貴林于1992年2月12日在烏海市伙同曹某某(已判刑)輪奸被害人趙某某后,畏罪潛逃至呼和浩特市。2006年,齊貴林結識了李某某,后二人同居。案發(fā)前20多天,李某某被其丈夫帶回家中限制了自由。其間,齊貴林多次打聽其下落未果。2008年1 0月10日21時許,齊貴林為了再次打探李某某的下落,在呼和浩特市西貨場附近,攔住了放學回家的李某某12歲的外甥女劉某某,后將劉某某騙至出租房內。當他聽到劉某某提供的住址與李某某先前提供的不相符時,感到李某某欺騙了他。齊貴林為出氣將劉某某殺死,并奸尸。經法醫(yī)鑒定,劉某某系心臟破裂失血休克死亡。罪犯齊貴林投案自首。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齊貴林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決定合并執(zhí)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后,齊貴林沒有提出上訴。
2008年3月6日,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涉嫌多起搶劫案的9人作出一審判決。9名被告人全部被判有罪,其中2人被判死刑,1人被判死緩。白國亮、銀龍等5名罪犯在2006年10月至2007年4月間互相勾結,交叉搶劫作案。在搶劫過程中,使用木棒打、磚頭砸等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財物,并暴力致1人死亡、2人重傷、3人輕傷。法院經審理查明,白國亮和銀龍因作案手段殘忍、情節(jié)特別惡劣,一審判處二人犯搶劫罪,分別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一審宣判后,白國亮沒有提出上訴。罪犯銀龍不服,提出上訴。經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準齊貴林、銀龍、白國亮死刑。2日上午,3名罪犯被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zhí)行死刑。(新華網內蒙古頻道-北方新報文 王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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