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已經(jīng)開始全面對震毀房屋進行評估、排查,并且將盡快啟動城鎮(zhèn)居民住房災毀救助安置工作。
上周末,成都市緊急出臺《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都江堰市城鎮(zhèn)居民住房災毀救助安置工作的意見》(下稱《安置意見》),并下發(fā)給有關部門予以實施。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對《第一財經(jīng)日報》表示,這也是四川災區(qū)首份針對城鎮(zhèn)居民住房災毀救助安置工作的意見,從文件正式下發(fā)到都江堰市委、市政府有關領導處征詢意見,并要求其作出回復,僅僅20分鐘。
根據(jù)《安置意見》,都江堰市政府要將城鎮(zhèn)居民住房災毀救助工作作為災后重建的重點工作。此次汶川大地震中,住房垮塌或者住房受損嚴重,經(jīng)房屋安全管理部門認定不能繼續(xù)使用的住房所有人或者其法定繼承人,如果自己提出救助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經(jīng)核實后,將成為住房災毀救助對象。
據(jù)介紹,日前,來自全國各地的建筑專家已經(jīng)對都江堰市的建筑進行評估,被確定為危房的,將立即進行拆除;具備居住和工作條件的,將在加固后再使用。
“這段時間余震非常厲害,很多人都不愿意在這里住了,政府也在鼓勵災區(qū)群眾通過投親靠友的方式獲得救助。”上述人士稱,“但是,這只是暫時的,故土難離,現(xiàn)在新的安置方案出臺,申請救助的人也會逐漸到有關部門登記!
《安置意見》規(guī)定,對因地震毀壞的私房,將采取住房實物救助或貨幣救助兩種方式。
自愿申請住房實物救助的,由政府向每戶受災家庭提供建筑面積為70平方米的救助安置住房。如提供上述面積安置房后,住戶人均住房面積不足16平方米的,可按人均16平方米救助,也可以按照每平方米2000元貨幣救助加以補足。
如果放棄住房實物救助,災區(qū)群眾也可以向政府申請貨幣救助,按照政府向受災家庭提供70平方米救助安置房、每平方米2000元計算,給予每戶14萬元貨幣救助。如上述救助安置房人均住房面積不足16平方米,則按人均16平方米、每平方米2000元給予貨幣救助。
此外,《安置意見》還規(guī)定,自愿申請并接受住房實物救助或貨幣救助的,原房屋、土地權屬自行終結。
對此,上述人士也稱,由于文件出臺較為緊急,目前只是一個框架,具體實施細則還有待都江堰市有關部門進一步細化!坝绕涫菫膮^(qū)群眾,可能會不愿意放棄房屋產(chǎn)權和土地所有權,這也是將來安置工作過程中需要面對的難題。” (王斌 周健工 洪其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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