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廣州七月二十五日電 (記者 陳建)廣州將于本月二十六日分三組進行捆綁拍賣的九宗爛尾地,繼日前被要求“搭售”另外三幅拆遷地之后,現(xiàn)在又添加新條件:如果分組內指定要由開發(fā)商負責的拆遷事宜未完成,開發(fā)商進行其他地塊開發(fā)將受影響,甚至不能拿同組其他地塊的預售證。
新條件規(guī)定,拆遷結案每遲延一日,開發(fā)商要支付該組地塊出讓金總額千分之一的違約金。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造成并經甲方書面同意延期的除外。遲延超過九十日的,將停止辦理開發(fā)商名下所有地塊一切手續(xù),并禁止開發(fā)商參與其它出讓地塊的競買。
對于這九宗爛尾地“搭售”條件一再加碼,賣地門檻不斷提高,有市民拍手稱道,認為附加條件能順帶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甚至為市政作貢獻,但也有人擔心開發(fā)商會將買地成本轉嫁到房價,最終受害的仍是買家,也有人質疑政府是在不斷“卸膊”,把包袱扔給開發(fā)商。
合富輝煌市場研究部首席分析師黎文江分析,政府捆綁競拍附加處理爛尾遺留問題,會給發(fā)展商帶來一定的壓力比如說房屋拆遷經驗,未來房市風險預計,資金流轉等問題。這樣一來就會讓不少有意參與競拍的發(fā)展商望而卻步。
不過,廣州中原地產項目部總經理黃韜則表示,目前政府推出市場的土地有限,因此即便是面對如此“苛刻”的條件,如饑似渴的發(fā)展商們也愿意買入,因此不會對投資商的積極性造成太大的影響。同時,他還大膽預測,由于外商對投資環(huán)境相對陌生,最終投得地塊的將會是有雄厚實力的內地開發(fā)商。
地產專家韓世同認為,政府這種做法在一定程度上確實影響到開發(fā)商的積極性。但這是目前政府不能很好處理土地供應和管理問題,把責任轉嫁給開發(fā)商的一種做法,實屬無奈之舉。表面上房價是降低了,但打入成本后,消費者買的還是“貴價樓”。政府需要做的是思考如何在土地供應及管理上做到收放自如。
地產專家黎文江則認為,政府在此時以捆綁的方式處理爛尾地問題實則在把握一個不容錯過的時機:廣州市政府最近一段時間推出的土地不是太多,因此可用土地資源在發(fā)展商看來比較緊俏,雖是捆綁出售發(fā)展商還會躍躍欲試的。另外政府此舉主要考慮到解決爛尾地塊的遺留問題,這將牽涉到很多市民的切身利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