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十二月十日電 (記者于俊)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今天傍晚宣布,此間首批進行經濟適用房試點的閔行、徐匯兩地房源銷售價格已確定在每平方米五千元人民幣左右,約為同類地區(qū)商品房價格的三分之一。
據今天公布的“試點區(qū)城鎮(zhèn)居民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相關政策問答”,本次試點供應房源的銷售基準價格為:閔行“翔泰苑”經濟適用住房均為多層,銷售基準價格每平米五千二百元。作為徐匯區(qū)的房源,松江泗涇“新凱家園”經濟適用住房有多層也有高層,多層的銷售基準價格為四千八百元,高層為五千一百元;浦江基地“博雅苑”經濟適用住房均為高層,銷售價格為五千元。單套住房銷售價格在銷售基準價格基礎上,根據樓層、朝向等因素,上下浮動幅度均不超過百分之十。銷售基準價格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為一年。
經適房房型有一居室、二居室和三居室;建筑面積分別為四十五、六十五和八十五平方米左右,其中高層住宅的各種戶型,建筑面積均略大于多層住宅。
上述經濟適用房的建筑質量和小區(qū)環(huán)境可與附近商品住房媲美,均臨近軌道交通站點或公交線路站點,住宅周邊的商業(yè)、衛(wèi)生、教育等生活配套設施均已規(guī)劃并將陸續(xù)建成。
根據規(guī)定,經濟適用住房取得房地產權證滿五年后,可以上市轉讓。經政府有關部門研究后確定,本次試點供應的三處房源,均將購房家庭占今后上市轉讓總價款的分配比例設定為七成,其余部分上繳政府財政部門。
按照此前公布的購買經濟適用房準入標準,滿足“具有上海市城鎮(zhèn)常住戶口連續(xù)滿七年,且現戶口在提出申請的所在區(qū)連續(xù)滿五年”、“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小于或等于十五平方米”、“申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超過二萬七千六百元”、“家庭人均財產不超過七萬元”等條件即可提出申請。年滿三十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婚、喪偶或者離婚的單身人士,在符合相關限定條件后也可單獨提出申請。(完)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