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幕】
權力尋租引發(fā)“以錢換錢”
華遠地產董事長任志強近日曾在公開場合發(fā)表言論,稱拿下天價地王的央企在融資成本上有先天優(yōu)勢,利率大約只有3%,而一般的房產商的融資成本要達到6%左右,兩者幾乎相差一倍。對于房產商的貸款利率甚至比房奴按揭貸款利率還低的情況,有銀行業(yè)內人士解釋這是因為上半年新增信貸達到7.37萬億,“錢多了放不出去,只好求央企和國企這樣的大客戶了!
據記者了解,民營房地產商在搞貸款上并不缺乏“好手段”,并且在與銀行方面的合作中已經形成了成熟的利益共享模式。在一家國有控股大銀行工作的孫先生向記者透露,他最近在浦東源深板塊的一個樓盤買房,而且拿的是比周邊樓盤均價低每平米近5000元的超低價,主要原因是他所在的那家銀行為開發(fā)商提供貸款,在資金上間接支持開發(fā)商“捂盤”。
銀行業(yè)內人士坦言,大多數銀行實際上和房產商之間都存在隱約的“權力尋租”。銀行在信貸資金上給開發(fā)商“投之以李”,而開發(fā)商則以低價房向銀行“報之以桃”,這種“以錢換錢”甚至成了銀行和開發(fā)商之間的“潛規(guī)則”。銀行資金的所有權雖然屬于儲戶,但貸不貸和貸多少的使用權掌握在銀行管理層手中。(徐可奇)
部分銀行前十貸款客戶中涉及房地產行業(yè)數量
民生銀行 6家
興業(yè)銀行 6家
浦發(fā)銀行 4家
寧波銀行 4家
北京銀行 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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