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 道: 首 頁|新 聞|國 際|財 經|體 育|娛 樂|港 澳|臺 灣|華 人|留 學 生|教 育|健 康|汽 車
房 產|電 訊 稿|圖片·論壇|圖片網(wǎng)|華文教育|視 頻|產經資訊|廣 告|演 出|圖片庫|供 稿
■ 本頁位置:首頁新聞中心房產新聞
站內檢索: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解析集資建房溫州模式 烏托邦式理想能否推廣?

2006年11月20日 10:13

 

     自2004年底“合作建房”的概念在國內出現(xiàn)后,成為各界關注熱點。 中新社發(fā) 馬健 攝


版權聲明:凡標注有“cnsphoto”字樣的圖片版權均屬中國新聞網(wǎng),未經書面授權,不得轉載使用。

  核心提示

  溫州市市場營銷協(xié)會辦公室的周末就像是工作日,用過的一次性紙杯不斷地填滿辦公室的垃圾桶。溫州個人集資建房成功獲地的消息吸引了全國各地的記者蜂擁而至。在接受采訪的過程中,協(xié)會秘書長趙智強還在不時地被各地記者打來的電話騷擾。

  11月15日,市場營銷協(xié)會通過當?shù)匾患曳慨a公司拍得一塊政府出讓的15650平方米土地,260套會員住房將在那里拔地而起。個人集資建房拿到土地,溫州人又一次走在了全國的前列。趙智強有點自豪地對記者說。

  個人合作建房的溫州模式,究竟是怎樣一種模式?集資建房的夢想在北京、上海等地都有,溫州何以能先行一步?這種被稱為買房烏托邦理想,是否最終會圓滿地成功實現(xiàn)?能否被人效仿,甚至得到推廣?

  和其他地方集資建房一樣,溫州的項目之前的進展也并不順利,在獲得地塊前,他們一直很低調,也一度承受著各方的猜忌和質疑。

  2004年,溫州快速攀升的房價使得人才紛紛外流,出現(xiàn)了“人才荒”。同時,在北京、南京等地出現(xiàn)的個人集資建房熱潮給了趙智強一個啟發(fā):個人集資建房可提供比市場價低30%左右的住房,如果這些住房能夠提供給那些會員單位里買不起房的員工,他們就會安心地工作。

  2005年2月28日,趙智強向市政府提交了一份報告,表示該協(xié)會愿意牽頭開展個人合作建房。半個月后,政府各部門都沒有表示反對!胺墙慈搿保w智強向會員單位公布了自己的計劃,很快得到強烈響應,最后300多人報名參加,分別為該協(xié)會單位的員工、郊縣來市區(qū)生活工作的人及市區(qū)住房困難戶。

  社會上有人說這是非法集資,有關部門還多次找協(xié)會進行調查。甚至有房地產開發(fā)公司向政府告狀,說這種項目是政府明令禁止的房屋預售。

  對于這樣的業(yè)內指責,趙智強認為無從談起!百Y金安全是會員最關心的問題。會員的集資都存放在托管銀行的個人賬戶上,?顚S。有了銀行的托管,就不存在非法集資的說法。”他說,所有260套房屋都已經有主人了,不需要銷售,不存在銷售行為和過程。

  主管部門溫州市房管局副局長陳勝華的態(tài)度是,“個人集資建房是種新鮮事物,還需要進行研究!

  溫州市國土局建設用地管理處處長朱劍云告訴記者,集資建房者委托瑞安正元房產公司拍買得到地塊,是合法的。只要房產開放公司不更改這個地塊的建房功能,在法律上就沒有問題。

  在一年半的時間里,他們看過20來個地塊。但最后都因地價、面積和區(qū)位不理想而放棄。趙智強說,尋找地塊屢次失敗后,他也曾一度動搖,甚至懷疑個人集資建房只是個“烏托邦”。

  “現(xiàn)在拿到了地塊,就等于完成整個項目70%~80%的工作量。第一個地塊成功了,我們還會尋找第二塊,第三塊……”趙智強心里的“烏托邦”離現(xiàn)實越來越近。

  溫州市國土局關于此地塊的出讓協(xié)議上規(guī)定:允許建設的地上建筑面積不能超過25500平方米,根據(jù)目前260名會員90-120平方米的需求,開發(fā)商如果想以多建商品房來賺取利潤的空間并不大。目前尚不能肯定所有的會員都是為了自住需求,“等以后房產建成拿到房產證之后,合理拋售也是容許的!狈抗芫诌@樣表態(tài)。

  根據(jù)之前集資建房合作者們達成的意見,獲地后,90平方米的房產需求者先付8萬元,120平方米的先付12萬元;第二次付款在開工前,要付房價的70%,最后10%在交房時付。而具體樓盤將由260名會員抽簽決定,樓層好的可能會給樓層不好的一定程度的補貼。

  [1]  [2]  [3]  [下一頁]

[每 日 更 新]
- 中國赴日留學人員人數(shù)累計達到九十萬人
- 臺"陸委會"副主委:江陳會對兩岸關系具重要意義
- 大陸海協(xié)會副會長張銘清抵臺灣 參加學術研討會
- 國產新舟60支線飛機成功首航 飛行平穩(wěn)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當選阿塞拜疆總統(tǒng) 得票率為88.73%
- 九名中國工人在蘇丹遭綁架 大使館啟動應急機制
- 證監(jiān)會:城商行等三類企業(yè)暫停上市的說法不準確
關于我們】-新聞中心 】- 供稿服務】-圖片庫服務】-【資源合作-【留言反饋】-【招聘信息】-【不良和違法信息舉報
有獎新聞線索:(010)68315046

本網(wǎng)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wǎng)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

法律顧問:大地律師事務所 趙小魯 方宇
[ 網(wǎng)上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0106168)][京ICP備05004340號] 建議最佳瀏覽效果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