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調整分配辦法 土地出讓收益10%用于廉租房
2008年08月12日 14:35 來源:齊魯晚報 發(fā)表評論
記者從濟南市政府獲悉,省城調整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凈收益分配辦法。根據規(guī)定,土地出讓凈收益的50%用于固定支出,10%用于廉租住房保障。
土地出讓凈收益為土地出讓總收入依次扣除國有土地收益基金、土地出讓成本、上繳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后的余額。濟南市規(guī)定,從土地出讓總收入中提取5%,建立國有土地收益基金,主要用于土地收購儲備。提取國有土地收益基金后的土地出讓收入,用于撥付土地征用和拆遷補償費、土地開發(fā)費、土地出讓業(yè)務費等成本性支出。提取國有土地收益基金并支付土地出讓成本后的土地出讓收入,則要扣除財政部門上繳中央和省的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
在分配方面,濟南市規(guī)定,土地出讓凈收益的50%用于固定支出,50%用于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支出。固定支出中,土地出讓凈收益的20%用于農業(yè)土地開發(fā),10%用于廉租住房保障,5%用于被征地農民基本養(yǎng)老保險,5%用于一般預算支出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10%設立公共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統(tǒng)籌用于公共基礎設施建設。(記者常新喜 實習生李倩 王晶)
【編輯: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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