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從報上看到,武漢市已經做出決定,今后無論開發(fā)什么樓盤,都將采用富人與窮人混居的方式進行。市里把任務下到每一位房地產開發(fā)商的頭上,即他們無論開發(fā)什么檔次的房子,都要拿出一定比例做經適房和廉租房。
看到這一條,我很為武漢市領導的膽略和勇氣叫好!但同時也為他們擔憂,不知這種作法該如何落實?比如說,開發(fā)商開發(fā)一座高檔樓盤,里面無論是樓房風格,內外裝修和風景園林都做得非常棒,足以在全市賣出一個最高價。但經濟適用房建在里面該如何擺放呢?或本身就是高檔樓盤的一部分,還是在里面另建一個單獨的小區(qū)呢?如果就是高檔樓盤的一部分,但顯然,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無論房價還是租金價都低得多。如果不擺在一起,那么窮人和富人住在一起仍然是有名無實的噱頭。再一個疑問是高檔小區(qū)都有較高的物管費,經適房和廉租房是交還是還交,或者小區(qū)內干脆就實行兩種物業(yè)費,窮人少交或不交,其他們多交。最后就是窮人和富人究竟能否住在一起,我也根本持懷疑的態(tài)度?傊幚淼碾y題可真不少,并不是我們說的讓他們住在一起能夠解決的。
但是,我們仍然要為這一條決定鼓掌!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改革開放前,我們這個社會基本沒有窮人和富人,大家享受的物質財富都相差無已。直到改革開放,我們實行“效率優(yōu)先,兼顧公平”的發(fā)展原則,大量的社會財富增加,才產生出“窮人”和“富人”的區(qū)別。無論是窮人還是富人,無非是表明他們手中財富的數量而已,在社會主義國家,他們都有著一個共同的名字??人民,從人格和尊嚴上,大家都絕對平等。
讓人擔憂的是,我們這個社會,目前存在著一種“炫富”和“仇富”的傾向,人們每每用財富多少來給自已分類,用財富的多少來打造自己的世界觀和生存圈。一部人視自己為“富人”的人,不屑于以窮人為伍,甚至大肆炫耀自己的優(yōu)越感和高人一等,陶醉在財富的享受之中;而那些生存在社會底層的“窮人”,卻每每認為富人就是巧取豪奪,持強凌弱,為富不仁。這對極端對立的社會,實在很不利于一個和諧穩(wěn)定社會的建立,是我們這個社會最大危險之所在。
其實,兩類人的對立,根本上還是說明一個社會的不成熟。比如說,中國幾千年傳統(tǒng)文化,就有著“仁者愛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說法,把別人的老人和孩子看成自己的老人和孩子。西方三大主流價值觀,其中兩條就是“平等”“博愛”。你財富多了,并不等于你人種上多么優(yōu)良;你財富少了,也不說明你多么愚笨,在一個理想的社會里,窮人和富人都應該互相尊重,互相關懷,大家親如一家,拋開那些財富,讓愛把每一個人聯(lián)系在一起。
正是從這一點出發(fā),我為武漢市政府的做法寫下以上言論,有沒有一種“烏托邦”和“理想國”的因素,我也不得而知。(周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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