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央廣之聲》5月6日19時55分報道,深圳市規(guī)劃和國土資源網站上公布了《深圳市貫徹落實國務院文件精神堅決遏制房價過快上漲的意見》,簡稱“深十三條”。深圳新的房地產政策完全揭開了,具體內容連線中央臺駐深圳記者鄭柱子。
主持人:深圳市這次公布新的房地產政策,力度怎樣?
記者:為統(tǒng)籌決策和部署全市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和住房發(fā)展,深圳市將市房地產宏觀調控領導小組、市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市房屋委員會等機構統(tǒng)一整合為市住房與房地產發(fā)展領導小組。
主持人:深圳市的房地產“深十三條”有那些具體的內容呢?
記者:內容包括2010年啟動安居商品房建設,對全市新供商品房用地和城市更新用地項目進行年度統(tǒng)籌,總量上配建不低于住房總建筑面積30%的安居型商品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及人才安居住房用地供應量占“十二五”期間新增住房用地供應總量的比例不低于70%。年內完成開工建設保障性住房及人才安居住房50000套,分配供應10000套,發(fā)放5000戶低收入戶籍家庭保障性住房貨幣補貼。
主持人:對于違反規(guī)定的,有怎樣的處罰措施呢?
記者:深圳市規(guī)定,對于“關停并轉”或未按規(guī)定擅自租、售已建產業(yè)配套住房的企業(yè),政府收回其相關配套住房納入保障性住房及人才安居住房管理。自本意見發(fā)布之日起,通過配售方式新取得保障性住房及人才安居住房的家庭(包括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個人,再行購置商品住房或將保障性住房擅自轉讓的,政府直接回購該保障性住房,并重新分配給其他符合保障性住房及人才安居住房條件的家庭或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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