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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深圳市住房建設局獲悉,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受理已于3月5日結(jié)束,全市共受理申請8148份,初審合格的申請為7857份。目前,這些合格的申請家庭及單身居民的信息已在住宅建設局的網(wǎng)站上公布出來,市民可以通過來電、來信、來訪的方式對公示出來的申請人進行監(jiān)督。
此次深圳共受理保障性住房申請8148份,其中福田區(qū)2788份、羅湖區(qū)2160份、鹽田區(qū)216份、南山區(qū)1538份、寶安區(qū)692份、龍崗區(qū)665份、光明新區(qū)63份、坪山新區(qū)26份,初審合格的共7857份。
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深圳市住宅建設局對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請受理初審合格家庭以及單身居民的基本情況要進行公示,公示期從2010年3月27日至4月10日。在公示期間,如申請家庭及單身居民發(fā)現(xiàn)公示的信息與自己的實際情況不符,可在公示期內(nèi)憑相關證明材料到受理申請的街道辦事處申請信息校核、更正,市民可通過來電、來信、來訪的方式向申請人所在的街道辦事處或區(qū)建設(住宅)局(含新區(qū)城建局)舉報、投訴。為了便于調(diào)查核實,住宅建設局鼓勵署實名反映問題,并提供聯(lián)系方式,住宅建設局將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保密。而第一次保障性住房申請終審合格但仍未購租的申請家庭及單身居民,可在房源公布后按通知要求申請核準購租資格,審核通過的申請家庭及單身居民基本情況將另行公示。
2010年度,深圳計劃安排建設保障性住房5萬套,建筑面積280萬平方米。針對桃源村三期等暴露的經(jīng)適房審查制度不夠完善等問題,今年深圳保障性住房建設將以公共租賃住房為主,保障性住房單套建筑面積不得超過60平方米。記者/蘇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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