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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qū)嵤⿵娭撇疬w違章建筑,遭遇暴力抗法,南昆山管委會副主任鄧開華被砍后腦死亡。昨日上午,該案在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二庭開庭。兇手周偉宏被訴故意傷害罪。
檢方:一家分工暴力抗法
鄧開華,被害時32歲,華南農(nóng)業(yè)大學畢業(yè),被告人周偉宏,46歲,惠州市龍門縣南昆山鎮(zhèn)上坪河排村人,共4兄弟,拆遷當天,周家4兄弟全部出動。但被拆遷的違章建筑并不是周偉宏的,屬于他哥哥周偉林搭建。
惠州市檢察院指控周偉宏犯故意傷害罪。檢察機關(guān)說,在拆遷前一天,周家已經(jīng)商量好要暴力抗法。
拆遷當天一大早,周偉林年近80歲的父母與其媳婦黃桂婷就進入涼亭。里面擺放兩把柴刀,一桶尿,黃桂婷則把自己綁在亭上。并把通往涼亭的門封堵、鎖上。4兄弟在涼亭外,同時,周偉林的兒子手持攝像機在外圍,準備把強制拆遷的全過程拍攝下來。
檢察院當庭播放了這段未經(jīng)剪輯的事發(fā)現(xiàn)場錄像。錄像顯示,南昆山管委會副書記邵偉強、副主任鄧開華等工作人員身著迷彩服走在最前,后面跟著數(shù)名警察。錄像顯示,一到現(xiàn)場,邵偉強先找周偉林,勸說接受拆除。
其間,周偉宏雙手抱胸前,不動聲色,冷眼旁觀。鄧開華站在一邊,看起來還挺輕松。勸說持續(xù)有幾分鐘,沒有效果,這時,看起來周偉林挺生氣,邵偉強也很生氣,拆遷隊即強行進入涼亭,要強拆。這時,周家一個兄弟手拿棍棒沖擊拆遷,被警方控制。隨后,周家另一個兄弟也沖出來,場面一片混亂。
檢察機關(guān)說,事后查實,當工作人員欲將周偉宏的父親帶離涼亭時,周偉宏撿起一把柴刀朝鄧開華頭部砍了一刀。
律師:砍人者防衛(wèi)過當
庭審現(xiàn)場,周偉宏承認自己砍了鄧開華。周偉宏說,他與鄧開華無冤無仇,也不認識,之所以砍他,是因為鄧開華距他最近,且又背對著他,沒有防備。而砍人的柴刀也是隨手拿得,并無事先準備。
周偉宏表示對自己做下的事情后悔不迭,但是堅稱管委會也有責任。周偉宏說,他們同意拆遷,但要求現(xiàn)場拆遷領(lǐng)導要簽字,但沒人肯簽字,他們也很生氣。
而周偉宏從廣州聘請的一名女辯護律師則認為:依據(jù)國土資源法及廣東省風景名勝管理規(guī)定,南昆山管委會無權(quán)拆除涼亭,而且也違反了法律程序,沒有發(fā)出正式的限期拆遷行政決定書,剝奪了被拆遷人申訴的權(quán)利。該律師說,以正當?shù)某绦?如果被拆遷人不服拆遷決定,最后可以到法院起訴,如果法院判決拆遷,則政府可以行使強制拆遷的權(quán)力。
同時,該律師說,南昆山旅游紅火,但當?shù)鼐用駞s無法分享門票等收入,只能靠自己開家庭旅館,開飯店賺錢維持生計。斷人生路,則激起反抗。
該律師稱,周偉宏遭遇政府違法執(zhí)法,反抗,其行為屬于防衛(wèi)過當,法庭應(yīng)該給予寬大處理。公訴機關(guān)則認為:涼亭屬于違章建筑,管委會拆除合法,履行職責,并無不當,并且工作人員從始至終都相當克制,沒有進行侵害,周偉宏不屬于防衛(wèi)過當。 本報記者 張廣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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