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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財政系主任朱青對記者表示,如果為了抑制房價改革房產(chǎn)稅,從中長期來看是起不到太大作用的。
朱青舉例說,2007年5月30日,我國將股票交易印花稅從千分之一調整到千分之三,對股市影響是當天980種股票跌停,這不能說稅收沒有作用;但是到了2007年的10月
16日,股市由4100點猛漲到6124點,這是印花稅調高以后漲的。這個案例告訴我們,股市和樓市的價格背后有其自身的規(guī)律,如果我們通過稅收干擾這個規(guī)律,短期內出于人們的心理和預期,可能會起一定的作用,但從中長期來看這個作用是不明顯的。
那么,目前要不要開征房產(chǎn)稅?朱青認為,應考慮能否通過開征房產(chǎn)稅等為地方財政籌集資金。增什么稅可以考慮在中國三大稅收體系當中選擇,比如說流轉稅、財產(chǎn)稅等,目前,我們財產(chǎn)稅比較欠缺;如果整體稅負不是很低,那么政府就沒有必要再大幅度增加稅收來源,否則,推出房產(chǎn)稅可能就要遇到一些問題。探討房產(chǎn)稅要不要開征,一些技術問題比如誰去評估、怎么來征收,都是次要的,主要問題是征收房產(chǎn)稅用在什么地方,征收了房產(chǎn)稅、物業(yè)稅以后,是否能給納稅人提供更為周到、更為完善的服務,等等。記者 馮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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