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的市場和政府調控語境里,居民承受能力是一個經常被提到的概念,顯得很重要。這個概念常常和價格聯(lián)系在一起,比如要提價了,總是說提價幅度在居民可承受范圍內。似乎是說,有關方面不想讓價格超過居民的承受能力,果真如此,倒是一件好事。
據(jù)《東方早報》6月21日報道,上海從容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呂俊在一個峰會上說,各界對所謂房地產泡沫不用過于擔心,居民可以承受更加昂貴的房價。按照他的意思,房價就應該漲上去,至少要保持在目前的高位,有了“房地產的興旺”,中國經濟復蘇才有希望。
據(jù)經濟說家說,價格是由市場決定的,它取決于商品所含“無差別勞動量”,也取決于供求關系。中國的房地產含有多大“勞動量”,或者說約等于多大成本,開發(fā)商不想公開,政府部門也不細究。在現(xiàn)階段,房市供大于求是一個現(xiàn)實,但他們也不管。他們更感興趣的,還是居民的承受能力。中國人富了,腰包里有錢,這就是房價上漲的理由,即便產生房地產泡沫,也不要緊。
看起來,漲價似乎是呂俊這類商人的個人邏輯,其實支撐這種邏輯的是一種叫“居民承受能力觀”的東西。居民有錢,所以要漲價;而價格定在什么位置上,取決于居民的承受能力。這已經成了一種社會性觀念,房地產商有之,政府官員有之。學校收費上漲,景區(qū)門票漲價,水電價格要漲價,都說漲幅在人們承受能力范圍之內,F(xiàn)在房地產價格成了爭議焦點,開發(fā)商又以“居民承受能力”為尺度,要為房價高企鳴鑼開道。
考慮居民的價格承受能力,過去似乎出于惠民的考慮。米面、魚肉要漲價了,政府就會出來限價,或者劃定上漲幅度。政府限定的是價格漲幅,把價格波動限定在一個范圍內,這顯得有些合情合理。但一旦涉及公益事業(yè),涉及房地產,有些人看問題的尺度,就是看居民有沒有承受能力。一輩子能夠還清房貸,他們也認為是在承受能力范圍內。
在市場經濟和經濟學的發(fā)源地西方,有沒有這樣的市場觀?發(fā)達國家居民比中國居民收入更高,更富有,很多國家居民收入是我們的10倍,甚至20倍。如果以承受能力決定物價,他們的房子、汽車、汽油價格應該是中國的10倍乃至20倍,可事實上,他們的平均房價比中國便宜,汽車比中國便宜?匆粓鲭娪埃槐戎袊似瀑M多。以居民承受能力定價格,看來是一種有中國特色的社會觀念。
但承受能力本身是最不確定的,人可以一日三餐,也可以幾天不吃不喝;人可以有尊嚴地活著,也可以給人做牛做馬。人們可以做牛做馬,可以幾天不吃不喝,但這絕非人的正常生活。我們可以承受最壞的情況,但我們也有權追求自由與幸福。用一輩子來還清房貸,確實在居民的承受能力范圍內,但房地產商無權要求居民承受這樣的重負。
生活是豐富多彩的,人的目標多元,居民的承受能力應當分配在很多方面,比如子女教育、讓自己有一個美好的老境,對各種疾病應付裕如。像現(xiàn)在這樣,水電價格、景區(qū)門票、學校收費、房價皆以居民承受能力為準,居民的承受能力不就破產了嗎?(記者 楊于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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