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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天從南京市房改辦獲悉,從2010年1月1日起,該市將通過降低“收入標準”門檻等手段大幅擴容住房保障覆蓋面,預計此次擴容后,將會新增約1.4萬戶家庭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據(jù)悉,目前南京市住房保障標準定為“具有本市市區(qū)城鎮(zhèn)常住戶口滿5年;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含);家庭人均月收入750元以下(含)”,按照之前的預估數(shù),符合上述條件的廉租房保障對象江南八區(qū)約有3萬戶左右,不過實際的廉租房住房保障比例不足這個數(shù)。
此次,住房保障的“面積標準”保持不變,但“家庭人均月收入750元以下(含)”的收入標準將降低到“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00元(含)”。
“市政府于2009年12月18日正式批復統(tǒng)一調(diào)整城區(qū)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條件和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對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實現(xiàn)應(yīng)保盡保!毕嚓P(guān)負責人稱。
南京還將從明年起對現(xiàn)行城市低保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和低收入無住房給予廉租住房租賃全額補貼。與此同時,人均住房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的低保有房戶可以申請實物配租,即申購廉租房。
南京市房改辦副主任王塘榮告訴記者,現(xiàn)行的南京住房保障廉租房保障方式有實物配租、租賃補貼和保障性購房補貼三種方式。過去,實物配租僅是對低保無房戶和特困職工住房困難家庭敞開,現(xiàn)在收入標準放寬后,實物配租相應(yīng)地也擴大到了低保有房戶。
據(jù)悉,低保有房戶申購廉租房的,原住房將由政府收購(收回)。
此外,南京市將廉租房保障范圍擴大到了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并首次提出,凡是享受全額租賃補貼的無住房困難家庭,且在市場上租賃滿3年的低收入家庭,也可以申購廉租房。
房管部門強調(diào),為防止一些人“鉆政策空子”,在市場上租房的低收入家庭必須到各區(qū)房屋租賃部門登記備案,以確證租賃時限。
(汪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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