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工商銀行上海分行副行長張琪表示,對于第二套住房工商銀行傾向于以“戶”為認定單位。而對于此前通過銀行貸款購買住房的,即使已經還清了貸款,再次通過銀行貸款購買住房將被視作第二套住房,不能再享有“首套住房”的優(yōu)惠措施。
在上海出席“零售銀行業(yè)論壇2007”時,張琪接受本報記者采訪并發(fā)表了上述言論。對于第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張琪沒有透露,她表示,目前工商銀行正在同其他另外三家國有商業(yè)銀行進行協(xié)商新房貸細則,估計不久就會出臺相關細則。
近幾天,新房貸細則出臺成為令人關注的焦點,目前在所有的中資商業(yè)銀行中,只有光大銀行明確公布了新房貸細則,此外交行、華夏銀行、建行先后對第二套房認定標準做過解釋,對于房貸這一敏感話題,各家商業(yè)銀行顯的都很謹慎。(唐真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