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酒后上課、對學生作業(yè)既不批改也不反饋、丟失學生原始成績等,都將被定性為教學事故。最近,本市首個由區(qū)縣教育行政部門制訂的《中小學教學事故處理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在南匯區(qū)出臺,將以此來規(guī)范教師的教育教學行為,預防并及時、有效、妥善地處理各類教學事故,維護正常教學秩序。
教學事故分為四類
由南匯區(qū)教育局制訂的該《意見》,按教學與管理等不同環(huán)節(jié),將教學事故分為了四類,即教學組織事故、教學管理事故、教學考核事故和教學保障事故,并按性質和影響程度,把教學事故劃定為一般、較大和重大三個等級。
在確認的19種教學組織事故中,包括了教師上課使用手機或手機發(fā)出鈴聲、教學進度與教學計劃嚴重不符、未經(jīng)教務部門同意隨意占用其他學科上課時間等多種情形。尤其值得關注的是,如果教師的“教學水平低下,教學成績在平行班中差距大,引起學生、家長強烈不滿”,也將被認定為教學事故。而在教學管理環(huán)節(jié)中如果發(fā)生組織師生參加商業(yè)性的社會活動、接收無學籍學生進校等情形,將被認定為重大教學事故。此外,私自更改學生考試成績或等級、提供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和設備并造成嚴重后果的,也將構成重大教學事故。
不服處理可以申訴
對于《意見》的出臺,南匯區(qū)教育局曾進行了廣泛調研,并召開過多次討論會,特別是將“教學事故”與一般“教學失誤”做了嚴格區(qū)分,將教學事故限定為“教職員工在教學管理及教學活動中,因本人主觀過錯或過失所引起的,影響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和教學質量”的語言或行為。按《意見》規(guī)定,一旦被認定為教學事故,將按事故等級給予責任人批評教育、經(jīng)濟處罰等處分,還將影響到當事人的職務評聘、年終考核等。
目前,南匯區(qū)各中小學都將著手成立教學事故處理小組與仲裁委員會。所有的教學事故處理都必須經(jīng)過調查、取證、核實等程序,在一周內作出書面的處理意見與決定。如果事故當事人對處理不服,有權提出申訴,仲裁部門應立即受理,并在15個工作日內做出仲裁決定。 王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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