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多次在同地段的鐵路邊、涉嫌強奸多名幼女的色魔被抓獲時,讓人意想不到的是,他竟然是一名只有17歲的初三男生。民警追查下去,發(fā)現(xiàn)受害者有的忍氣吞聲,有的悄然離去。檢察官追問嫌疑人后,發(fā)現(xiàn)他是看了黃色網(wǎng)站后才產生“好奇”心理。
受害幼女街頭認出色魔
今年3月4日下午6時多,9歲的小梅(化名)發(fā)現(xiàn)了一個熟悉的身影。這個曾經欺負她的“大哥哥”,正從她的家門口走過。她馬上告訴了媽媽。在她媽媽的報警下,這個“大哥哥”迅速被南寧市唐山派出所的民警抓獲。
經過審訊,這名被小梅認出的“大哥哥”叫黃某,今年才17歲,是南寧市一名初中三年級的學生。在1個多月前,正是黃某對小梅實施了暴力。
事情發(fā)生在今年1月12日下午6時許,當放學的小梅獨自回家時,黃某走過來強行拉住了她。小梅不愿意跟他走時,他就出言恫嚇。黃某將小梅拉到南寧市某鐵路橋邊的水溝下強暴。黃某還威逼她“不要跟別人說,否則就打死你”。
受辱的小梅回到家后,哭著把自己的遭遇告訴了媽媽。媽媽馬上帶她到唐山派出所報了案。民警帶著小梅到醫(yī)院檢查,并提取了相關物證。
這起針對幼女的性侵犯案件,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視,南寧市公安局西鄉(xiāng)塘區(qū)分局的領導,要求將該案作為重大刑事案件立案偵查。
黃某落網(wǎng)后,警方又發(fā)現(xiàn)有多名幼女也是被黃某強奸,他作案的手段、地點完全相同。
又發(fā)現(xiàn)3名幼女受辱
黃某最早作案,是在2008年9月26日下午6時許。當時11歲的幼女小紅(化名)走到南寧市某路段的鐵路橋時,被黃某威脅著拉到鐵路邊的水溝強暴。接到報案后,警方又迅速作為重大刑事案件立案偵查。
事隔不久后,2008年10月12日,同樣在下午放學時間,同樣在鐵路橋邊的水溝,11歲的小花(化名),又遭到黃某的毒手。小花受辱后,回到家中不敢告訴奶奶,只敢告訴最疼愛她的阿姨。聞訊后又驚又怒的家人,趕緊到派出所報了案。
兩名幼女被黃某強暴后,上演在那條鐵路橋附近水溝的獸行還沒有結束。據(jù)黃某供述,不久后他又在同一地點對第3名幼女猥褻。如果不是受辱后的小梅在街頭認出他,這樣的暴行,不知道會不會繼續(xù)。
抓獲黃某后,警方對這系列強奸幼女案進行了跟蹤調查。讓人遺憾的是,受害者小紅的家人已經帶著她離開原來居住地,小紅轉了學,她家長留下的信息,也已無法查找,給警方取證帶來了困難。
小花的家人在案發(fā)后,因覺得“不光彩”,也沒有積極協(xié)助警方破案。另有一名幼女受辱后,連案都沒有報。
黃色網(wǎng)站誘人去犯罪
今年3月30日,因涉嫌強奸罪,黃某被南寧市西鄉(xiāng)塘區(qū)檢察院批準逮捕。在決定對他逮捕后,檢察官們提審了黃某,有一段訊問,揭開了黃某瘋狂作案的幕后原因:
問:你作案共4次,每次受害者是否都是一個人獨自行走?
答:都是一個人獨走的。
問:是什么引發(fā)你做出這種事情?
答:是一時沖動、好奇,還看了一些黃色網(wǎng)站。
問:平時家長、老師是否有過對你的教育、提醒?
答:有過上生物課,課本上有什么,老師就講什么,沒有特別的提醒。家長也沒有提醒過我。
問:當時你知道做這種事情是違法的嗎?學校是否上過法制課?
答:當時不知道這是違法的,學校也沒有上法制課。
問:現(xiàn)在知道是違法的,你對這事有什么想法?
答:后悔。
在這系列案件中,施暴者和受害者都是未成年人,這讓辦案檢察官覺得心里沉甸甸的。一名檢察官說,提倡綠色上網(wǎng)、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教育刻不容緩。如何教育未成年提高自我保護意識,也值得社會、學校和家長思考。(來源:南國早報 駱南華 梁紹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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