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名人民大學的學生,看到汶川大地震的災情后,歷時15天完成了一份長達4萬字的“震后恢復建議”,并送達了國務院。很快,國務院應急辦要求幾名學生加送幾份,并請他們到中南海會談。6月15日,學生們收到了一封來自四川省副省長李成云的信,對方表達了感謝之情以及進一步探討的期望。
(6月30日《京華時報》)
7名學生將災區(qū)重建作為研究內容的新聞,引起了網(wǎng)絡輿論的普遍關注和贊揚。分析其原因,有身份特殊的緣故,參加研究報告寫作的除了一名本科生,其他都是研究生,除了一名非巴渝人士,其他都是四川人;也有報告選題的原因,地震后的災區(qū)重建無疑是四川的最大的議題,是中國最大的現(xiàn)實,此選題必然能夠吸引社會的關注。但是,在我看來,這些都不是學生以災區(qū)重建為研究內容所帶來震撼的真正原因。
事實上,是這些學生身上所體現(xiàn)出的責任感讓人們深深感動。這種責任感就是我們所說的社會責任感——我們每個人并不是汪洋大海中的孤島,我們在與其他的個人、其他的群體進行著守望和互助。正是這種社會責任感讓這些大學生有了感同身受的牽掛:他們不在災區(qū),但卻惦記災區(qū)的親人,惦記災區(qū)的重建,他們未必是四川人,但“我們都是汶川人”的意識已經(jīng)深入到他們內心。這種感同身受的感覺是感動的來源,如果缺少這種感覺,在汶川地震已經(jīng)被其它熱門的話題所逐漸取代時,人們未必會再對災區(qū)投注足夠的關注。
正是這種社會責任感讓這些大學生有了必須去做的自覺:面對災難,人們或許會有感同身受的感覺,會有面對災情時抑制不住的感動,甚至在災情已經(jīng)好轉,災區(qū)進行重建時依然能夠保持這種感動。但如果沒有必須去做的自覺,感動終將成為個人的內心感受,它的意義只是個人體驗的增加,個人情緒的抒發(fā)。即使,人們從這種感動中獲得了反思生命與生活的契機,但對于災區(qū)而言,這種感動意義不大,對于社會來說,這種感動容易流逝。正是這種必須去做的責任,讓這些學生能夠將感動儲藏在內心,并且用去做的行動來釋放這種感動,來表現(xiàn)自身的責任。
尤其是,在社會責任感有被人們淡忘危險的今天,學生將災區(qū)重建作為研究報告的行為更顯得高尚。學者孫立平曾把社會的各種亂象歸結為“底線失守”,這些包含誠信、規(guī)則意識、尊重的底線之所以失守,正是因為人們把個人看成了生活的全部,忘記了責任感是個人生命厚重的來源。所以,許多人失去了責任心,面對需要個人奉獻的時刻,總是習慣沉默不語或慢慢走開;或者在面對需要挺身而出的時刻,人們只是在情感上表示,而不會將責任心轉化為責任的行動力。最終,社會責任感依舊缺失。
選擇社會中的最大現(xiàn)實作為選題,這本身就意味著將責任作為自己的選題。雖然,選題的內容多種多樣,專業(yè)的差距千差萬別,但將責任作為選題的內容應該是每一個學術研究者的自覺。甚至,我們可以把視角放大,在整個社會生活中,責任感也應該成為我們每個人的選題:我們需要有共生共存方能共同繁榮的責任意識,我們需要把責任意識轉化為責任行動力的果斷與堅決。因為,只有社會責任感才能讓我們的人生擁有厚度,只有在社會責任感中我們才能找到個人的價值。(乾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