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深圳訊 陳某某與何某某商議利用陳某某姘頭劉某某之前在深圳某幼兒園做生活教師時留下的幼兒園學生花名冊,以幼兒安全相威脅發(fā)短信向幼兒家長勒索錢財。5月25日,陳某某已被深圳市福田區(qū)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今年4月,陳某某與何某某購買了新的手機卡,并以駱某某的身份證到銀行開了賬戶。隨后陳、何二人開始按照花名冊上記錄的幼兒家長聯系方式發(fā)勒索短信,要求家長將錢匯到其提供的駱某某銀行賬號內。陳某某根據花名冊的記錄在短信中提及了幼兒乳名、家長名字、詳細住址等信息,致使幼兒家長對陳某某的威脅備感恐懼。
經核實,陳某某通過發(fā)短信、直接通話等方式向多名幼兒家長勒索財物數萬元。經部分家長報案,民警將陳某某抓獲歸案,何某某仍在逃。(萬麗紅 高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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