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江干區(qū)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大隊“執(zhí)法隊員6”,對招考對象的要求是“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同時備注為“從事捕犬、拆違工作”。(錢江晚報 12月2日)
為什么要為城管叫好?首先要申明的是我跟城管沒有半毛錢關系,并且城管在我的心目中形象也一直欠佳;其次,這么做的目的也不是為了嘩眾取寵,擱置大家對城管的一貫看法和正義,從城管招考公務員要求有“捕犬、拆違”經驗這點要求上,我認為對公務員招考有一定的借鑒和啟示意義。
無論是國考還是地方的公務員考試報名,職位表上大都只有對考生的要求:譬如什么英語水平、計算機水平、工作經驗等等。工作性質也只是籠統(tǒng)地分成行政執(zhí)法和綜合管理兩大類,至于這些招考崗位的工作性質如何,很少有詳細說明的,工資待遇等就更不用談了。
杭州江干城管大隊對招考對象的要求是“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同時備注為“從事捕犬、拆違工作”,正如他們所說的:“為了說明工作性質”,甚至告訴報考者這是個體力活,總比那些沒有做任何說明的要進步一些。
社會一直把目光聚焦在考生之間是否能夠體現(xiàn)公平,而完全忽視了招考部門與考生之間該有的公平。我認為,雖然公務員考試大家都趨之若鶩,但是招考單位對于招錄崗位和工作性質甚至薪酬福利都應該在報考職位表中有所說明,考生報考之前對這些都應該有知情權。
公務員招考的公平不能僅僅是體現(xiàn)在考生之間的公平上,招考單位與考生之間的公平也不可忽視,這也是保證公務員考上后能否勝任、安心工作的一個必要保證。就拿城管招考這件事情來說,就業(yè)難讓很多大學生不得不選擇考公之路,城管雖然名聲不好,但是每年還是會有很多考生報考,如果他們對工作性質不了解,走上崗位在捕犬行動中老是被狗咬怎么辦?這恐怕不能說考生自己選擇就要自己承受或者不自量力之類的話,也許很多人根本就不知道城管的工作就是大狗、拆違、掀攤、抓走鬼。
公務員招錄不是機會的施舍,而是人才的選拔。考生面對就業(yè)難有點像無頭蒼蠅盲目亂撞,這個時候,公務員招考部門更應該出來對他們做出提醒,減少公務員招考中考生的盲目,同時也是對考生負責,保證了考生的知情權。
至于城管大隊是不是“打狗榜”、“拆遷隊”我們暫且不議,就從主動說明本部門的工作性質一項而言,提醒考生城管是“體力話”,工作內容是打狗、拆違,此舉還是有進步的,對于以后公務員考試中重視招錄單位與考生之間的公平有一定的啟示意義。從這個方面來講,我覺得該為城管此舉叫聲好。
作者:時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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