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早戀”當成洪水猛獸,說起來這更像是上世紀80年代的風潮。如今的家長都很開明,知道堵不如疏的道理,幾十年前那種揮舞著大棒打散小鴛鴦的事情并不多見了。
但忽然就時光倒流。近日召開的黑龍江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了《黑龍江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稐l例》中將制止早戀行為列為家庭保護內容,規(guī)定父母或者監(jiān)護人對未成年人的早戀行為要進行批評、教育、制止和矯正。
這回黑龍江的家長們可是有事做了。即使在相對寬松的環(huán)境中,早戀都從來不是一件孩子們會敲鑼打鼓放在明面上去做的事情,更何況如今“反早戀”已經成了地方性法規(guī)了。到了一定年齡,對異性的好感是攔不住的。這是無數(shù)專家從生理、心理、人文歷史各個角度論證過了的事實。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孩子們和老師家長之間的“貓鼠游戲”玩了一代又一代。早戀的偵察與反偵察不過是其中的一個科目而已。況且,什么叫做早戀?男女生接觸到哪一步才算正式“戀”?成年男女尚且搞不清楚“確定關系”的具體含義——隨便翻翻那些情感論壇就能看到無數(shù)此類討論,遑論還在上學的小男小女。
總不會是“家長覺得是就是”吧?做父母的和孩子怎么也得有20多年的年齡差,而這20多年,中國社會生活發(fā)生了巨變。雖然人人都得與時俱進,但水平可是千差萬別。給自己兒女的空間,家家不同。省人大常委會通過一個條例很容易,但講清楚其中的操作尺度,恐怕就沒那么省事了。難道一家一家去普法?難道這個世界上沒有更要緊的事情做了?
省人大出臺某種法規(guī),絕不是沒事干了,那是相當嚴肅的,是要落到實處,是要見到成效的。既然專門規(guī)定禁止早戀,我們很想知道,到底男女生關系要調整到什么樣才算是到位、正常呢?張 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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