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谷歌圖書館的爭議正在升級。幾天前,學者嚴鋒說對“盜版”、“侵權(quán)”最激烈的批評者,常常是最少被盜版的作者,不久,韓寒就在博客上聲明,力挺谷歌的掃描行為,并指責自己作品在國內(nèi)的數(shù)字版權(quán)才是真正沒有受到保護的。
《建國大業(yè)》里,陳坤帶著《暮光之城》般的陰郁美,憤憤然嚷出這么一句口號:只抓蒼蠅,不打老虎。言下之意,小公司是蒼蠅,大公司是老虎,對于糾正違法行為,打老虎比抓蒼蠅要難得多。
不過今天的傳媒業(yè)(也許只限于傳媒業(yè)),事情卻是奇妙地翻轉(zhuǎn)過來的:老虎好打,所以人人都要打,蒼蠅難抓,因此也就任由它嗡嗡叫。大的出版社和媒體,哪個不是官司纏身?而盜版書盜版盤卻仍然滿街喊著:五塊五塊!無數(shù)小網(wǎng)站更是瘋狂地轉(zhuǎn)貼下載“名家名作”,甚而點擊長篇小說,贈送美女裸照么。更典型的是最近的谷歌數(shù)字圖書館事件,作為全球最大的網(wǎng)絡公司之一,此舉一出,立刻在世界文學界炸了鍋似的。歐洲作家團伙兒首先急了,弄得中國作家團伙兒不急都不好意思了———這事兒落后了會不會顯得咱們沒文化呢?更何況,咱們的作家團伙兒不知從哪年開始,還帶有一定的半官方色彩,別人未見得把他當個官兒,人家自己可廳局科股分得清楚著呢。于是中國作家的急,竟然帶上了點兒“公憤”的色彩———公家的憤怒。
老虎反而是軟弱的,因為它大,它有形象,有原則,所以它禁不起公憤。反倒是蒼蠅,羚羊掛角,無跡可尋。韓寒在這一次站在了谷歌一方,反而是站在了“弱者”一方,這恐怕是作家應該具備的美德。
老虎有時候也挺冤枉,谷歌所做的,在我看來無非是在“作家”的起始端和“讀者”的終端之間,架起一道新的橋梁。說得近點兒,它方便讀者查詢檢索,說得遠點兒,它有利于中國人的閱讀。說到底,它仍然是一項為讀者服務的事業(yè),但也不知為什么,這次谷歌居然又被戴上“傲慢”的帽子。作為讀者,我并不覺得谷歌傲慢,起碼它對讀者和用戶并不傲慢。倒是指責谷歌的某些作者和行會,平常倒挺傲慢的:他們寫的書,盡是普通人不感興趣的,你不感興趣,他就說你沒文化。
關于谷歌圖書館的爭論焦點,刨除跨國公司的“傲慢”和本國行會的“架子”,應該集中在對于作品使用權(quán)的認可方式上。說到底,這是著作權(quán)人與使用方的私事兒,談得攏,則可以達成協(xié)議,有人不像話,盡可以上法院。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沒必要把它復雜化———凡是把簡單的東西弄得復雜,說不好有什么其他的目的。
其實,作為中國的文化界來說,與其聲討洋老虎,不如一邊打自己的蒼蠅,一邊培養(yǎng)自己的老虎。好在我們的國家圖書館已經(jīng)有了數(shù)字圖書館,更好在,我們有無數(shù)正在閱讀的人民群眾,他們的數(shù)量遠比某些精英心向往之的歐洲小國的人口都多。無論是作家還是單位團體,只要能夠獲得讀者,也可以變成擁有自信的老虎。
□穆風(北京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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