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31日,美國斯坦福大學胡佛研究所首次對外公布了蔣介石的早年日記,這是珍貴的近代史料。3月中旬,中國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楊天石與張海鵬先生應邀赴美,參加了3月24日舉行的蔣介石日記揭幕儀式,并在當?shù)剡M行了為期2個月的集中研究。此文即楊天石先生返京后,根據(jù)研究蔣的早年日記而寫就。
中日秘密談判可以說是抗戰(zhàn)期間最詭異的事件,這不僅表現(xiàn)在中日雙方,而且也表現(xiàn)在中國內(nèi)部。一方面,蔣介石屢屢對孔祥熙的謀和活動加以阻遏,但是,蔣介石本人又親自掌控過幾次對日秘密談判。
抗戰(zhàn)時期,在蔣介石親自掌控的中日談判中,蔣介石最重視,并且用心指導的是1938年的蕭振瀛與和知鷹二之間的談判。
蕭振瀛(1886-1947),吉林扶余人,曾任西安市市長。1930年任第二十九軍宋哲元部總參議。期間,曾多次與日軍駐華北將領(lǐng)多田駿等人談判。
1938年7月下旬或8月初,日本軍部特務、“蘭機關(guān)”(抗戰(zhàn)時期,日軍參謀本部在華組織的重要情報機構(gòu)之一)負責人和知鷹二到達香港,提出與中國談判總原則6條,其中有誘餌,也有新的侵略要求。
當時,日軍正節(jié)節(jié)向武漢逼進,和知“求和”,使國民黨內(nèi)部的部分“主和”派覺得是個機會,但蔣介石對此卻不抱希望。8月26日,蔣介石聽說和知將到漢口活動,便與智囊、《大公報》主筆張季鸞商談,對張表示:“觀察倭寇在華之權(quán)益與設施,豈能隨便放手還我乎?若無重大變化與打擊,彼決不罷手。一般以為和知來求和抱樂觀者,實未究其極也!
9月23日,蔣介石返回漢口,主持匯報會議,決定對策。由于和知的條件首先就是“恢復盧溝橋事變前原狀”,這是蔣介石求之不得的夢想,自然勾起蔣的興趣。9月26日,蔣介石增派曾任北平社會局長、有對日交涉經(jīng)驗的雷嗣尚到港,加強談判力量。
28日晚12時,和知離港回國,行前向蕭振瀛透露:日方此舉的國際根本原因是,希特勒最近多次電請日方與中國謀和,共同對蘇;其次要原因則為日本國內(nèi)困難重重,不堪應付長期戰(zhàn)爭,擬在軍事優(yōu)勢下,以較大讓步取得和平。
和知稱:板垣征四郎、多田駿等雖有遠識,但日本朝野各方,尚無普遍認識。此次回東京,遭遇困難必多,將拼死努力,于10月10日前以日方最后態(tài)度相告。
表面上看,蕭振瀛與和知在香港的談判以日方承認恢復盧溝橋事變前原狀為前提,符合蔣介石的要求,談判也似乎進展順利,蔣介石甚至在開始研究和談成功時的停戰(zhàn)、撤兵要點。
10月8日,雷嗣尚到漢口向蔣介石請訓,蔣當面指示:1、對方如確有誠意,應在10月18日以前完成一切手續(xù),否則不再續(xù)談。2、我方絕對不要停戰(zhàn),更不害怕漢口失守,盡所有力量支持長期抗戰(zhàn),此層應使對方徹底認識。3、直接談判系指此次事件之解決而言,并非永久受此限制,但對方如不質(zhì)詢此點,我方自不必自動說明。4、此次談判,系對方主動,我方誠意與之商洽,對方不得故意歪曲事實,散播不利于我方之宣傳,否則認為對方毫無誠意。5、停戰(zhàn)協(xié)定系兩國政府間之協(xié)定,不可作為前線軍隊與軍隊間之協(xié)定。6、談判重點應集中于恢復“七七事變”前原狀,若對方能做到此層,以后雙方定能開誠合作。蔣特別強調(diào):“絕對拒絕之事,寧死勿允!薄胺矊碇拢豢上忍嵯奁,自處束縛!薄捌屏褎t不怪,越范則不可!
和知于10月15日再到香港。16日,與蕭振瀛會晤稱:日方最高會議決定,中日停戰(zhàn)協(xié)定可以不涉及任何其他協(xié)定,但恢復“七七事變”前原狀后必須有七項諒解。一、防共軍事協(xié)作及駐兵;二、中國政府之調(diào)整;三、偽組織之收容;四、滿洲國之承認;五、中國領(lǐng)土主權(quán)之尊重;六、日、華、滿經(jīng)濟提攜;七、戰(zhàn)費互不賠償。
這七項“諒解”表明,日方雖然聲稱尊重中國領(lǐng)土主權(quán),但頑固地要求中國簽訂“防共軍事協(xié)定”,在中國國土上駐兵,承認“滿洲國”,并且狂妄地要求中國政府改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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