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知音》雜志涉嫌侵權,新聞出版總署、中國作協(xié)表示——
堅決支持當事人維護合法權益
文化生活類期刊已作為重點審讀對象
近日,媒體報道了《知音》雜志因發(fā)表文章內容失實,被幾位作家要求公開道歉,甚至被告上法庭的事情。新聞出版總署有關負責人今天就此類事件處理和相關管理政策發(fā)表了意見。
據(jù)該負責人介紹,新聞出版總署歷來高度重視報刊刊載新聞報道和紀實作品的客觀公正問題,堅持治理假報刊、假記者站、假記者、假新聞。媒體報道《知音》雜志假以作家名義發(fā)表不實紀實作品問題后,新聞出版總署已責成有關部門核查處理,對確實存在不實報道的要求公開道歉,嚴肅處理,并要采取有效補救措施挽回影響。
據(jù)介紹,針對虛假失實報道問題,新聞出版總署支持被新聞、紀實作品侵權的當事人通過法律途徑依法保護自己的正當權益。新聞出版總署明確規(guī)定,報紙、期刊刊載新聞報道和紀實作品必須真實、準確、公正,對于報刊刊載虛假失實報道和紀實作品致使當事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當事人可以要求更正或者答辯,報刊拒絕更正的,當事人可以通過法院提起訴訟。
針對近年來一些報刊不斷出現(xiàn)嚴重失實報道,發(fā)表假冒他人名義作品,個別采編人員炮制虛假新聞等問題,新聞出版總署每年都查處一批案例,并于今年3月底印發(fā)了《關于采取切實措施制止虛假報道的通知》,向社會公開通報批評了部分刊載嚴重虛假失實報道的報刊,同時要求報刊在采訪活動中全面采訪新聞當事人,充分聽取各方意見,確保新聞事實準確無誤;記者報道新聞事件必須進行實地采訪,嚴禁依據(jù)道聽途說制造或編寫新聞,不得憑借猜測想象改變或歪曲新聞事實,杜絕無中生有、胡編亂造。
同時,新聞出版總署還要求報刊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對報刊刊載失實報道,報刊總編輯要在媒體上公開道歉,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對蓄意炮制和炒作虛假新聞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報刊總編輯應引咎辭職,主管單位要追究報刊負責人責任。
該負責人表示,新聞出版總署將進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報刊虛假失實報道的監(jiān)管。針對文化生活類期刊發(fā)表紀實作品屢屢出現(xiàn)失實問題,新聞出版總署已將此類報刊列為今年報刊審讀的重點,同時舉辦報刊主要負責人培訓班,有針對性地進行培訓,提高此類報刊把關人員的職業(yè)素質;今年下半年,新聞出版總署還將對報刊刊載虛假報道和紀實作品問題進行集中整治,將集中查處和通報一批刊載虛假失實報道、社會反應強烈的報刊。
新聞出版總署設有24小時值班的舉報電話12390,歡迎當事人投訴;也支持被侵權人依法起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本報北京7月21日電 (記者張賀)
本報7月15日報道了《知音》雜志侵犯中國作家協(xié)會會員合法權益的事件。昨天,根據(jù)《中國作家協(xié)會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中國作家協(xié)會向知音雜志社發(fā)出維權通告。
該通告特別聲明,中國作家協(xié)會作家權益保障辦公室經(jīng)向畢淑敏、周國平、史鐵生調查了解情況,并咨詢法律專家,認為《知音》的行為確已侵犯了三位作家的合法權益。中國作家協(xié)會在維權通告中要求知音雜志社在《知音》、《中國新聞出版報》、《文藝報》上公開致歉,承諾今后不再發(fā)生類似侵犯作家權益的事件,并與三位作家溝通,取得諒解,協(xié)商給予必要的撫慰或賠償。中國作協(xié)要求知音雜志社在10日內作出答復,否則作協(xié)將采取進一步維權行動。本報北京7月21日電 (記者劉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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