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科舉不敢“頂替”?
近期爆出的上大學“頂替”事件,成為高考前夕社會各界的關注話題。中國自有科考以來,科場舞弊源源不絕,但像“羅彩霞案”這樣的冒名頂替,卻罕見,原因何在?
□ 何菁
“副處”小官王崢嶸竟能打通層層關節(jié),讓其女兒冒充湖南考生羅彩霞上了大學;湖北的鄭飛連高考也沒參加,居然“頂替”了“錄取生”王俊亮進入大學殿堂?梢韵嘈,這樣的事深挖下去,還會有更奇妙更精彩的版本。
就人才的選拔與培養(yǎng)、使用而言,今天的高考制度類似于過去的科舉。因為一紙定成敗,自有科考以來,種種作弊現(xiàn)象就源源不絕,奇招迭出。然而,在確保公平公正上,古代對科考作弊的防范、監(jiān)管微細嚴密,讓人嘆為觀止;而擁有高科技手段的今天,科場監(jiān)管的漏洞和舞弊的惡劣,大有“前無古人”的味道。從古代科考的操作和懲處違規(guī)的手段,比較今天腐敗的層出不窮,很有意思。
中國科舉起于隋唐,其公平選拔人才的主旨,讓貧寒子弟越過“下品無豪門,上品無寒門”的堅壁,實現(xiàn)“朝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理想成為可能。事關皇權社稷的盛衰,科舉從一開始,其制度設計就趨于嚴謹,“一切以程文定去留”,明代更是推出標準化的“八股”命題。而防范舞弊措施之嚴密,更是到了窮盡一切手段的地步。
有人將科舉考規(guī)總結為七句話:“鎖院(提前封鎖考院和出題考官)以防漏題,搜檢以防夾帶,監(jiān)考以防偷看,糊名謄錄(考卷上交后由專人謄寫再送閱,以防閱卷官通過筆跡辨認考生)以防關節(jié),內外簾隔以防串通,場后復試以防冒名,考官回避以防徇私。”
古時秀才的錄取名額,是按各地文化發(fā)展的差異分配的,文化發(fā)達的地方名額多些,如江浙一帶;一般地方名額相對少些,不發(fā)達地方則會給予照顧,如貴州。但是,名額多的地方考生也多,江浙人如果把自己的戶籍變?yōu)橘F州(類似今天的高考移民),考取的機會就大大增加。也有人試圖找人“替槍”應試,但可操作性很低,因為考生的姓名相貌等信息,是要在戶籍地發(fā)榜公布的,有的地方還要求考生出示族譜,在“熟人社會”里,“冒籍”和“冒名”很易被發(fā)現(xiàn)。
考生的實名擔保制度盛行了很長時間。致力科舉文化研究的近代名人齊如山,在其《中國的科名》中介紹,考生聽到學政(省里主管教育的長官)點名,不但要大聲應答,還須走到學政面前喊“某人!。這保人通常是考生花錢請來的廩生(明清兩代經(jīng)考試入府、州、縣的學者,由公家給以膳食。通名生員,習稱秀才),這廩生也要接著應答“某人保”。有的地方還要層層作保,甚至每一層都要多人擔保?忌缬小懊凹薄ⅰ懊懊,保人是要革除功名并下大獄的,因此買通保人找“替槍”十分困難。
考生科場作弊,統(tǒng)統(tǒng)取消資格;已考中的則取消名額,“執(zhí)送刑部問”甚至“禁錮終身”。考官沒有盡責導致考生“冒籍”、“冒名”成功,輕者降級調用,重者革職查辦,直至流放、問斬。
被流放的犯人多是充軍和苦役,沒有朝廷特許不準回來,往往意味著就此終老。清代東北的流放地很多,最著名的是位于黑龍江省海林與寧安的寧古塔。那時寧古塔尚未開化,氣候嚴寒,人煙稀少,號稱“荒徼”。而據(jù)史載,僅在順治年間,因科場案、浙東通海案(祁班孫兄弟等的復明抗清被捕案)等被流放到寧古塔的多達數(shù)千人,尸骨永埋寧古塔的流人不知凡幾。可見當時的科場舞弊,罪同謀逆。
懲處雖重,仍有人抵不住功名誘惑,1000多年來科舉舞弊案源源不斷,手法屢見翻新。但在政治清明時代,科舉風氣總體上還較為端正,只是到了明末,官吏腐敗,科場舞弊風才越吹越烈。清王朝恢復科舉取士,科場積弊也隨之沿襲下來,并在順治年間達到頂峰,釀成丁酉系列舞弊大案,大獄四起,株連甚廣。
順治十四(1657)年,歲次丁酉,順天考場爆發(fā)大型科場舞弊案。主考官李振鄴、張我樸等人公開受賄,致眾議沸騰,考生集體到文廟哭廟。刑科任克溥上疏:“北闈榜發(fā)之后,途謠巷議,到處都有不滿怨言,此中弊竇甚多。”吏部﹑都察院會審,審出李振鄴贓證有據(jù);吏科給事中(行使稽查六部職責的官員)陸貽吉與居間博士蔡元禧﹑進士項紹芳以及行賄中試舉人田耜﹑鄔作霖等舞弊屬實。7人俱立斬,家產(chǎn)籍沒,另有108人流徙寧古塔。
影響較大的還有康熙五十年的辛卯江南鄉(xiāng)試案———中試者多為揚州鹽商子弟而被質疑,其中吳泌﹑程光奎等人文理不通,輿論大嘩。結果涉案的兩江總督噶禮、江蘇巡撫張伯行被解任;副主考趙晉與同考官王曰俞﹑方名私受賄賂,斬立決;吳泌﹑程光奎等均絞監(jiān)候(死刑,監(jiān)禁等候再審);主考左必蕃失察革職。
咸豐八年的戊午順天鄉(xiāng)試案———主考官大學士柏葰聽從家人囑托而替人換卷,副主考程庭桂之子程炳采收受關節(jié)條子,交家人帶入場內。結果5人先后被斬,數(shù)十人被流徙﹑革職﹑降級調用﹑罰俸。柏葰成了清代科場案中唯一被斬處的一品大員,也是科舉史上死于科場案的職位最高的官員。
縱觀科場舞弊,有兩點比較明顯。一是打擊擴大化,案情往往沒那么嚴重,冤死的官員不少。有學者就認為,清初科場案的轟動,與載垣﹑端華﹑肅順等人為排除異己,深文周納,羅織罪名有關。二是舞弊雖多,但像“羅彩霞案”那樣的冒名頂替,尚罕有敢于嘗試的。今天科場的舞弊已舞到深層,連姓名、身份證和檔案也可改掉,唯一的解釋只能是,監(jiān)管虛設和問責空缺下的潛規(guī)則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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