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天津查神秘匯款
在江平的辦公室里,于向東急匆匆地闖了進來,把手里拿的一張《敵情通報》遞給了江平,說:“處長,你看,這是公安部的調(diào)字第29號《敵情通報》!”
只見通報上寫著:12月14日保密局電示潛伏臺,第二批接濟之款港幣1500元,仍以王光俠名義由港匯計小姐收轉(zhuǎn),余設法續(xù)匯中,希速洽領具。
邢剛對江平說:“處長,我覺得敵人這次向我們暴露出這么幾種情況,其一,敵特的活動經(jīng)費仍是以匯款的方式從香港寄來的,這是第二次匯款,第一次我們不掌握。其二,敵人兩次提到計小姐,看來計小姐真實的成分很大。其三,除計小姐外,還有一個王光俠,保密局說仍以王光俠名義,說明王光俠與計小姐有親密關系。”
江平把拳頭攥得緊緊地說:“現(xiàn)在當務之急,就是查匯款!我們要從兩次匯款中找出計小姐或者找出其他線索來!”
調(diào)查結果,大大出乎江平和邢剛的意料。
于向東匯報說,目前,香港銀行與北京的銀行尚未建立直接通匯,這就是說,由香港金城銀行匯款(港幣)不能直接寄到北京,而是由天津轉(zhuǎn)交。香港匯款到北京的過程是:匯款先匯到天津金城銀行,天津金城銀行將原款送存天津中國銀行,該行開一外匯存單交天津金城銀行,天津金城銀行遂將此外匯存單和匯款收據(jù)轉(zhuǎn)寄北京金城銀行,再由北京金城銀行將匯款收據(jù)(三聯(lián)單)送交收款人蓋章于三聯(lián)單上,收款人留二聯(lián),并在背面蓋鋪保圖章;另一聯(lián)交金城銀行,以備交保時,可憑此對照收款人,相符后,再由北京金城銀行出保,并蓋章于外匯存單背面,至此手續(xù)完成。收款人即可以按當時的港幣牌價領取匯款(人民幣),在天津的金城銀行或中國銀行領取均可。
“立即赴天津調(diào)查!”江平眼睛一亮。
第二天早上八點,邢剛等四人準時來到天津金城銀行大樓里。11時左右,于向東翻開一頁賬簿存根,幾行字映入他的眼簾:1949年12月14日由香港金城銀行匯天津銀行轉(zhuǎn)北京金城銀行交北京和平門外梁家園東大院甲7號沈宅1500元港幣,取款人計愛琳,取款日期12月23日。
邢剛看了一下,激動地說:“就是這張匯票!姓名、款數(shù)與保密局的電文相吻合,收獲更大的是,查到了收款人和一個詳細地址!
經(jīng)繼續(xù)查找,他們還查到了保密局第一次匯款的情況:1949年11月21日,由香港金城銀行匯天津金城銀行1500元港幣,仍由計愛琳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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