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年秋,解放軍某團連長王本固作戰(zhàn)負傷被送到云周西村休養(yǎng),劉胡蘭因常去為王本固做飯、敷藥,接觸多了,兩人產生了愛情。由于戰(zhàn)爭環(huán)境險惡,加之劉胡蘭年紀尚小,她與王本固尚未論及婚嫁。當時王連長只把一條毛毯、一支鋼筆和一副眼鏡送給劉胡蘭家,算是訂親的信物。傷好歸隊時,他又送給劉胡蘭一塊小手帕留作紀念。劉胡蘭臨刑前把這塊手帕當成最珍貴的物件交給繼母。
劉胡蘭犧牲后,由大伯劉廣謙操持,曾按當地習俗和一起犧牲的石六兒陰配。1957年,劉胡蘭烈士陵園建成,劉胡蘭遺骨單獨遷進陵園,冥婚至此結束。
劉胡蘭犧牲半年后,1947年8月1日中共晉綏分局決定破格(通常年滿18歲方可轉正)追認劉胡蘭為中國共產黨正式黨員。不久,解放軍攻克文水縣城,殺害烈士的閻軍連長許得勝、大胡子張全寶等先后被公審處決。
劉胡蘭兄妹5人,其中有3人是繼母所生。她犧牲時,二妹劉愛蘭在場親眼目睹,1948年底,劉愛蘭參軍被分配到了戰(zhàn)斗劇社,在劇目《劉胡蘭》的演出中扮演姐姐。她的兩個弟弟后來參軍,分別被當地領導改名為“繼英”、“繼烈”。由于劉父不擅言詞,外出做烈士事跡報告,一般由繼母胡文秀擔任。
不過,有一段時間,劉胡蘭的繼母遇到嚴重的政治麻煩。究竟是誰出賣了劉胡蘭,長期未能查清,胡文秀曾一度受到懷疑,為此還遭到過批斗。劉景謙和女兒劉芳蘭一同趕到北京,找黨和國家領導人明斷是非。問題最后反映到了周恩來總理那里,周總理親自過問,才使胡文秀解了不白之冤。
事實真相直到1963年才查清:叛徒是云周西村農會秘書石五則,他曾因包庇地主段二寡婦受到過劉胡蘭的批評,后被撤銷職務、開除黨籍,故懷恨在心。一俟閻軍到來,便將劉胡蘭等7人全部出賣。石五則于1963年2月14日被政府槍決,受到應有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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