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作協(xié)主席鐵凝在《美文》雜志9月下半月刊中手寫題詞,被發(fā)現(xiàn)把“風華正茂”的“茂”,下部的“戊”寫成了“戍”。雜志社一位自稱高楊的編輯稱,“是不是錯別字,我們不覺得,沒有看出來,也許是印刷的問題吧。”也有人認為,在書法中,多一筆少一筆很正常,這不能算錯別字。(據(jù)9月19日新華社報道)
書法是門藝術,藝術在于求美,每每務虛,而非務實:不拘一格,有逾常規(guī),作些變異,并不為怪。正如清代紀曉嵐所書對聯(lián)中,“富”字上面少一點,寓“富貴無頂”;“章”字下面:“早”字一豎一直通到上面,寓“文章通天”。
但是鐵凝,卻是中國作協(xié)主席,而非中國書法家協(xié)會主席,也素未聽聞其書法造詣如何;在刊物題詞,自然也同尋常寫字,還當首求正確——以常規(guī)來要求之,衡量之。正如成都畫院院長、書法家田旭中所說:“很多書法家寫的"茂"字,包括王羲之、董其昌等人,在各種字體中都沒有多一點。”,鐵凝把“茂”下部“戊”寫成“戍”,加上一點,也并無淵源、出處——出了別字,是顯然的了。
錯則錯矣;知錯就改即是!任何人,因不小心或壞習慣把字寫錯,筆誤了,并不為怪,也不是什么了不得大事——并不因人而異。事實上,作家、文學家字寫的好,甚至能躋身書法家之列的,雖有之,如沈尹默、魯迅、郭沫若;但寫的壞的也不乏人,據(jù)說臺灣女作家三毛女士初出道時,即錯別字連篇,多要經(jīng)編輯斧正;再如劉師培先生,拿周作人先生話說,就是“字卻寫得實在可怕,幾乎像小孩子描紅似的,而且不講筆順,不成字樣……以惡札而論,申叔要算第一,我就是第二名了。”(《卯字號的名人》)。但是,即令錯而不以為然,也只宜限制在私域;而要一經(jīng)拿到社會上發(fā)表,就絕非私事,借用費孝通先生一語,就是“本身是一種社會行動,會引起廣泛的社會效果!徽_的反映難免會引起不良的社會影響”了,——鐵凝給刊物題詞,當然也應作如是觀!尤其《美文》讀者對象,還主要是辨別能力有限的中學生,那就更易造成誤導了,自然理應負起責任來。
《美文》雜志的一位編輯高楊稱:“鐵主席這樣寫,我們要尊重鐵主席……我覺得不用去討論這個(錯別字)問題,……我們邀請別人題詞,就不要去評價什么!——或許是出于禮節(jié)考慮;但是如此之為尊者諱,又何以對萬千讀者?而在我以為:鐵凝女士更應主動糾正錯誤,并對讀者道歉,——出于一個以文字吃飯者對文字應有的敬畏!出于一國作協(xié)主席、公眾人物,對于社會責任的應有擔當!(于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