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喝不喝茶,只要進了酒樓的包間,餐前茶統(tǒng)一按2-5元/位收取。這似乎是在“開瓶費”之外,一直在餐飲業(yè)存在的又一“行規(guī)”。食客石先生平時是一個“較真”者之一。他近日在某知名酒樓就餐后,酒店要對其按每位客人2元標準收茶位費。石先生提出異議時,酒樓稱菜單上已有告知:茶位費(普包)2元/人。霸王條款的收費似乎永遠這樣讓人云里霧里。
這種讓人云里霧里的茶位費其實是餐飲中的普遍問題。石先生某天在某酒樓就餐,點菜后服務員詢問是否點茶,他明確表示不需要后,服務員卻說,不喝茶也要付3元“茶位費”,并表示這是酒樓規(guī)定。對此,酒樓服務員解釋,這3元錢中,包含一壺茶的費用、使用毛巾及服務員服務的費用!叭绻櫩陀锌诩桑荒芎炔枘?”石先生反問。這位服務員卻回答,“除了小孩不收費,其他人只要坐下來,不管喝不喝,都要收費!彼表示,和不少酒店15%的服務費相比,3元錢已經(jīng)算少的了。
然而,現(xiàn)實情況是靠收“茶位費”這些酒樓每天可多賺上千元。一位業(yè)內(nèi)人士透露,如果食客不單獨點茶,一般來說,餐廳會送客人一壺自己配的茶,一般來說是大麥茶、烏龍等,成本很低。酒樓就把買來的大麥茶倒入壺中加水沖就行了。就是這樣的茶水,按照每位2—3元收取費用,酒樓也小賺了一筆。
對于石先生甚至很多食客的質(zhì)問,很多酒樓接待都會微微一笑,然后告知消費者,這是“行規(guī)”。但是《價格法》有關規(guī)定明確表示“經(jīng)營者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比欢F(xiàn)實消費中卻是,很多酒店都在消費者用餐完畢后,才拿出某張早已準備好的印有“收費”規(guī)定的菜單,照此來說,酒店沒有事先在菜單或者酒店醒目位置公示收費,這種強制向消費者收費的行為實屬價格違法行為。這樣不能在“光天化日”下存活的行規(guī),應當早日廢除。(者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