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28日電 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副署長、國家版權局副局長閻曉宏今天上午在接受網絡訪談時表示,網民覺得網絡是免費的,是共享的,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但是我不贊成。
閻曉宏是在作客中國網的網絡訪談時作上述表示的。他還說,現在在網絡收取版權使用費,收費標準很低,比如音樂,我記得前年我參加愛國者音樂網站成立的一個儀式,一個歌曲大概是不到1塊錢。更大的問題是意識問題,跟網民說應該繳費。還有一個是沒有養(yǎng)成習慣。這兩個原因都有,但是我想不應該把互聯網現在出現的問題歸結到網民的頭上,我認為現在互聯網出現的問題,既和我們國家發(fā)展階段有關系,和互聯網現在初期階段有關系,另外和我們的法律法規(guī)制定有關系,去年才出臺《信息網絡傳播權條例》。
閻曉宏談到,另外,很大程度上是作品和作品使用者這兩者的關系不協調、不平衡的原因。這種不協調、不平衡主要反映在,按照法律來說,使用作品要取得許可,在互聯網很多情形下沒有取得許可,這是產生矛盾主要的原因。在互聯網當中,應該有這樣的許可,但是這需要一段時間,需要政府的推動,需要作者和使用者的溝通和協調,需要社會公眾意識提高,對知識的尊重,也需要法律的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