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科目后面有何離奇故事?
當然,眾多專業(yè)人士看不懂是有理由的。
根據(jù)凱迪電力2008年末36848萬股的總股本,1918.51萬元平攤到每一股上也會產生5分多錢的貢獻(稅前)。與凱迪電力2008年基本每股收益為0.11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04元相比,這也屬于“重大事項”。
1918.51萬元的巨額個人借支也遠遠超出了凱迪電力2009年第三季度歸屬于股東的凈利潤,后者僅僅為559萬元。
但凱迪電力顯然并沒有給投資者詳細解釋這一項“個人借支壞帳”的具體情況。
《證券日報》記者聯(lián)系到電凱迪電力董事會秘書陳玲女士與該公司熟悉財務問題的一位工作人員。
凱迪電力上述二位員工表示,實際上對其他應收款的清理和計提壞賬準備是一項正常工作,每年都在進行,但沒有做單獨的披露。公司高管沒有因為個人借支欠款不還而隨意沖銷的問題,公司有著嚴格的借款報銷的手續(xù)和規(guī)定,對所有員工(包括高管)的個人借支和報銷都將根據(jù)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和程序進行嚴格的審核。關于這個借支,公司也不說不要了,也要追。最后的這個追,包括返回現(xiàn)金和拿相關的發(fā)票來報賬,不是說隨便拿發(fā)票來抵賬。
錢被挪用?影響未來業(yè)績?
凱迪電力2008年度和2007年度關于應收款項減值損失的計量是這樣的,“除子公司武漢東湖高新(10.84,0.99,10.05%)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外,其他公司采用以下比例計提壞帳準備:半年以內的賬款(包括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下同),不計提壞賬準備;逾期0.5-1年的,按其余額的5%計提;逾期1-2年的,按其余額的6%計提;逾期2-3年的,按其余額的10%計提;逾期3-4年的,按其余額的20%計提;逾期4-5年的,按其余額的30%計提;逾期5年以上的,按其余額的60%計提!
一位從業(yè)經驗豐富的會計師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對凱迪電力上述個人借支的解釋深表懷疑。
這位會計師認為,凱迪電力其他應收“逾期5年以上的,按其余額的60%計提”,可從凱迪電力2007年欠款3-4年、4-5年及5年以上的余額合計為1531.63萬元,全部計提掉也不會核銷掉1918.51萬元,還有386.88萬元的差額從哪來核銷?更何況其5年以上的才計提60%的壞帳準備,這1918萬元要一次性的全部計提完那要欠多少年呢?
更加不樂觀的是,凱迪電力2008年末3-4年、4-5年及5年以上的其他應收款的賬面余額仍分別還有444.52萬元、720.49萬元、481.08萬元。
“那么,1918萬元如此大額壞賬計提的效果體現(xiàn)在哪?”,上述會計師反問記者道。這位會計師向記者表示道,凱迪電力個人借支的信息披露也不妥當,個人借支2008年列出的話,2007年也要追加列出做個對比。
上述會計師進一步向記者推測道,“這筆款項有可能被挪作他用,如果照凱迪電力自己的話說,即將來有可能全部或部分收回的話,就會影響凱迪電力未來的業(yè)績,這又是一個問題。”
個人死亡
還是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安永會計事務所的一位注冊會計師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在新會計準則下,壞賬準備也并不是全部完全按賬齡結構來計提。凱迪電力個人借支100%核銷的情況也可能屬于個案,采取個別識別的方法,可以全額計提壞帳,凱迪電力個人借支全部計提壞賬就可能屬于這種情況,但它的前提條件是有客觀證據(jù)表明欠款全部收不回來的才可以100%計提。
在凱迪電力2008年度報告中也講,“本公司于資產負債表日對應收款項進行減值測試,計提壞賬準備。對于單項金額重大的應收款項,單獨進行減值測試,有客觀證據(jù)表明其發(fā)生了減值的,根據(jù)其未來現(xiàn)金流量現(xiàn)值低于其賬面價值的差額,確認減值損失,計提壞賬準備!
安永這位注冊會計師向記者表示,她也無法理解凱迪電力個人借支為何會高達1918萬元,而且理由是“費用性借支”,她認為這個理由太牽強。100%計提壞賬的“客觀證據(jù)”是什么?凱迪電力沒有解釋,但根據(jù)她的審計從業(yè)經驗,自然人只有死亡和喪失民事行為能力這兩種情況才100%全額計提。而凱迪電力其他應收款前5名最小的一筆也有412.56萬元,那么所有借款自然人至少應該有5位,難道這5位(或者更多)皆在2008年死亡,還是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這,只有凱迪電力自己知道”,安永這位注冊會計師向記者總結道,“一般來講,其他應收、應付是最容易出問題的地方,簡直就是它們的垃圾桶,是最容易隱藏問題的地方”。
1918萬元個人借支
能收回幾何?
盡管凱迪電力上述員工信誓旦旦的要往回追這筆巨額個人借支款項,但距2008年末已經有11個月了,在凱迪電力半年報和三季報中投資者仍然無法看出該筆款項已經收回幾成,最終又將收回多少。
凱迪電力2008年的年度報告顯然沒有給投資者詳細解釋這一項“個人借支壞賬”是何時產生的,賬齡結構是如何的?是什么樣的人借支的?借款人死亡了還是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公司是否仍會采取相關法律措施來收回?內控制度是否會加強對個人借支的控制呢?公司高管誰應該對此事負責呢?等等。
本報記者采訪的多位人士皆表示,凱迪電力仍欠眾多中小股東一個公平合理的解釋。公開解釋雖然遲遲未至,但凱迪電力18億元的再融資卻飄飄而來,1918萬元的個人巨額借支款項或將永沉大海。 (記者 白寶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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