鬧得沸沸揚揚的卡拉OK版權費收費事宜近日又有動作。曾收取上海音樂著作權使用費多年的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以下簡稱音著協)發(fā)布公告稱,廢止原收費標準,并不再直接對卡拉OK經營場所收費,而改由“卡拉OK版權運營中心”操作。上海市文化娛樂行業(yè)協會副秘書長朱南昨日表示,該協會的2006年度音樂著作權使用費收費工作已暫停,近日協會將召開內部會議商討對策,目前暫不會按12元/天/包房的標準向“卡拉OK版權運營中心”付費。記者還獲悉,目前上海的K歌費用不大會有變化。
近日,中國音著協官方網站發(fā)布的2007年第1號公告稱,該協會原針對卡拉OK經營行業(yè)的收費標準自公告之日起自行廢止,且經過與中國音像集體管理協會(籌)和中國音像協會的協商,決定由“卡拉OK版權運營中心”代表該協會具體收取音樂作品表演權使用費,而音著協及所屬地方辦事處將不再直接針對卡拉OK經營場所開展收費工作。
據悉,上海市文化娛樂行業(yè)協會早在2001年就與音著協簽訂了《音樂著作權使用費代收協議》,向全市卡拉OK、交誼舞廳、音樂餐廳、音樂茶座、酒吧、咖啡廳、迪斯科舞廳等經營場所收取詞、曲版權使用費。去年12月份,依照先使用后付費的原則,上海市文娛協會已向相關單位發(fā)出2006年度的繳費通知,且當時錢柜、好樂迪、上海歌城等26家經營單位已直接繳清了使用費。
據朱南介紹,國家版權局目前這一收費工作已經暫停,具體繳納的金額和繳納單位等數據還在統(tǒng)計中。此外,他也表示,無論是“卡拉OK版權運營中心”或中國音像協會,都沒有和上海市文化娛樂行業(yè)協會取得聯系,上海方面將暫時不會按國家版權局所公布的12元/天/包房最高標準繳納版權費。他還透露,上海卡拉OK行業(yè)將在周五召開內部會議,商討對策。(記者陳抒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