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說法
張海已向法院提出取保候?qū)?/strong>
張海辯護律師徐玉發(fā)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此次開庭表明事情正轉(zhuǎn)向有利于張海的方向,法庭調(diào)取的證據(jù)已經(jīng)清楚表明,張海被控職務侵占約1.2億元已經(jīng)不能成立,在挪用資金方面,挪用4176萬余元和3950萬元的指控也表明是公司行為。而挪用資金518萬余元購買別墅的指控,第一次開庭時檢方已經(jīng)出具過一份審計報告,顯示健力寶公司尚欠張海1000多萬元工資,而其他高管也采用和張海一樣的方式收取工資,因此不能構(gòu)成挪用資金罪。徐玉發(fā)透露,因多項指控明顯證據(jù)不足,今年1月5日,張海已經(jīng)向法院提出取保候?qū),但法院一直沒有批準,也沒有駁回。
此外,張海告三水工商局案一審敗訴后,張海已經(jīng)向佛山中院提起上訴,案件目前尚未確定開庭日期。
庭審焦點1
828萬元是個人借款還是公司借款?
從河南鄭州趕來佛山的陳晶彧出庭作證稱,所謂張海個人欠符秉三828萬元(即100萬美元)說法不實,該款項實際是河南心智公司向符秉三的借款。
他說,河南心智公司只有三個股東,包括自己與張海、李友,三人都是公司董事。李友受張海委托全權(quán)負責心智公司財務管理等所有業(yè)務,公司經(jīng)營中曾經(jīng)向符秉三借款100萬美元。
庭審焦點2
向符秉三公司還款是否經(jīng)董事會同意?
曹庭武作證指出,健力寶集團向符秉三公司劃款828萬元,是由于健力寶公司占有河南心智公司控制的方正科技超過1000萬元的財物,才替心智公司還款。而且,該筆還款還得到了健力寶公司董事葉紅漢、張海、李友等人的一致同意。
曹庭武回憶說,2004年初,由于郭泳工作出現(xiàn)問題,健力寶集團決定對郭泳負責的部門和子公司進行核查,核查結(jié)果表明,上海健力寶公司占有了方正科技、東方時代公司的財產(chǎn)包括了一輛加長寶馬、一輛薩博、兩輛奔馳S500和幾處豪華公寓。方正科技、東方時代和河南心智實際是一個共同體,公司當時召開了由葉紅漢、張海等人參加的會議,會議決定由投資管理部負責對各方資產(chǎn)進行平賬處理,由于健力寶占有財物超過千萬元,會議認為代河南心智償還符秉三828萬元十分劃算。
庭審焦點3
為保證還款張海個人借860萬?
第三名證人姚炳雄沒有出庭,張海律師當庭宣讀了其證言。姚炳雄證實,自己從2003年7月到2004年9月間,先后借款860萬元給張海個人。
檢方隨后出具了一張健力寶公司收據(jù),是姚炳雄的深圳盈泰森投資有限公司付款給健力寶,認為這表明是公司借款。張海及律師認為,收據(jù)不是借條,只能說明健力寶收到了錢,不能說明是借給健力寶公司的,“我向姚炳雄借錢,是保證代河南心智還款828萬元不會出現(xiàn)問題”,張海解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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