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部門提醒:收藏奧運紀念品先要算好財稅賬
2008年08月21日 14:04 來源:齊魯晚報
北京奧運會相關紀念品受到了不少企業(yè)和個人投資者的關注。稅務部門最近提醒,企業(yè)和個人購買奧運藏品,需要繳納相關稅款,投資時要算好財稅賬。
“近些年,很多上規(guī)模的私營企業(yè)熱衷于投資收藏品,如書畫、古玩等,在于收藏品可歸為企業(yè)的固定資產(chǎn),每年提取折舊列入成本,以達到少納稅的目的。目前市場上部分奧運藏品或者限量版奧運藏品成為不少私營企業(yè)主花高價收藏的熱點!倍悇詹块T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奧運藏品支出不能在繳納企業(yè)所得稅前扣除,要依法納稅。
記者從稅務部門了解到,今年開始實施的新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已經(jīng)明確收藏品不能列入固定資產(chǎn)。”稅務工作人員提醒說。
稅務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前幾天,北京舉行的專場拍賣會上,一支北京奧運會火炬以26萬元落槌,加上傭金最終成交價鎖定為29.12萬元人民幣。不少淘到奧運“寶貝”的投資者轉手很可能大賺一筆。但財稅部門也要提醒,個人奧運藏品拍賣收入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記者 孫韓高)
【編輯:藍玉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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