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年多后突然被辭,日立數(shù)據(jù)系統(tǒng)(中國)公司(以下簡稱日立公司)職員張女士將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昨天,該案在東城法院開庭審理。據(jù)悉,這是北京第一起開庭審理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員工被辭案。
39歲的張女士稱,她在2005年入職日立公司,2006年10月20日與公司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雙方在合同中約定,張女士的崗位是Business Analyst(商務經(jīng)理),報酬為年基本工資39.9萬多元,目標獎為3.9萬多元。2007年10月,其年基本工資調整為40.7萬多元,目標獎相應提高到4萬多元。2008年3月11日,公司突然通知張女士,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
張女士認為,日立公司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沒有任何事實依據(jù)和法律依據(jù),因此要求日立公司撤銷所做出的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繼續(xù)履行雙方的勞動合同,同時支付工資、經(jīng)濟補償金和帶薪年假3倍工資共8萬多元。
庭審中,日立公司表示,根據(jù)中國的法律,張女士持香港身份證,不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要求。日立公司當初希望與張女士長期合作才與其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訂立勞動合同后,張女士在工作中頻繁出錯,并拒絕從事主要工作之一的數(shù)據(jù)輸入工作,還以不恰當?shù)姆绞礁嬷虏辉僮鰯?shù)據(jù)輸入工作,公司不得不與張女士解除勞動合同。2008年3月11日,解除勞動合同時,公司從高給了張女士離職補償金、提前通知金等補償金17.7萬多元。張女士沒有休的16天年假,公司也相應地給付了薪水,不存在3倍補償問題。張女士對日立公司的這一說法并不認可。
昨天,本案沒有宣判。(記者郭曉明 通訊員閆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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