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保障部有關負責人近日表示,近幾年,我國最低工資制度不斷完善,最低工資標準大幅提高。
“最近幾年,是我國最低工資標準調整頻率最快、調整幅度最大的幾年。”這位負責人介紹,2004年3月前,十年間全國每個省份平均調整最低工資標準3.8次;2004年4月至2006年底,不到三年里,每個省份平均調整了1.9次。
在調整頻率加快的同時,標準提高幅度也有所加大。2006年底,各省份最低工資標準最高檔的平均值,在2004年底的基礎上年均增幅達14%,比1994年底至2004年底年均增幅高6個百分點。2006年,各地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幅度一般在30%左右,幅度最高的省份達到64%。
記者從勞動保障部了解到,最低工資制度是政府調節(jié)企業(yè)工資分配,保障勞動者特別是低收入勞動者取得合理勞動報酬的重要手段。(記者劉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