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大家相信河對岸有金山,你不要去淘金,而應該經(jīng)營擺渡,去賺渡河者的錢。買股票能賺錢也能虧錢,但是靠倒賣消息賺股民的錢那是一賺一個準,牛市,牛氣沖天的股市也帶來了各種各樣別出心裁的盈利方式。記者從中采擷幾類,以饗讀者,謹防上當受騙。
幾日前,記者接到一個自稱是某某私募基金運作中心的電話,說是可以帶著記者做股票,包賺不賠。
記者回撥過去,居然發(fā)現(xiàn)手機號碼是長途,詳聊之下,才知道對方是在成都,至于對方是從何途徑知道記者手機號碼的?對方的回答是公司給的,至于號碼姓字名誰,是男是女,她全然不知。
“私募基金”似咨詢機構
幾次長途聊過后,見記者有興趣,對方給記者一份合同書。合同規(guī)定乙方(私募運作中心)的服務范圍是通過手機或電話向甲方提供證券市場及個股分析、預測、投資建議,內(nèi)容包括:滬、深兩市個股投資操作指導信息;滬、深兩市大盤當前走勢分析信息、后勢預測信息;滬、深兩市市場熱點分析信息;具體投資操作原則信息等等。
乍一看,這和一般的信息咨詢機構沒什么區(qū)別,但看到第二條服務費用、支付方式、期限的時候就發(fā)現(xiàn)有些問題了,在服務費用欄中,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保證金為總資金的10%,而合作成功后純利潤要按四六分成,一次一結。
分成比例遠超業(yè)內(nèi)標準
為什么分成會如此之高呢?“我們的門檻比較高!币粋自稱是主任的人在電話里向記者解釋,“我們需要付10%的保證金,而且利潤是四六分成,因為我們自己有錢在里面運作,需要承擔風險。”
她告訴記者,他們的老師會打電話告訴客戶什么時候在哪只股票上建倉,第二天或者過幾天,在合適的情況下,公司會運用自己的資金在不驚動主力的情況下去拉升股價,而客戶則在獲利的情況下就可以走票。
“我們資金量不是很大,如果主力要打壓我們,我們也沒有辦法,所以我們也會有風險,這樣我們要求的利潤分成也多!痹撝魅畏Q!岸胰绻覀兪切C構,只為客戶選票的話,我們就不會要求客戶交納保證金了!
該主任還以5月14日一汽夏利的走勢圖給記者分析,公司是在5月11日介入建倉,5月14日開始拉升股票,在一汽夏利下午走出漲停板的行情下,中間開了一個小口子,隨即又封上了漲停板。
“那是因為我們在抬升的過程中,有一些跟風盤進來了,他們獲利了就要走了,公司為了客戶的利益就必須要去接票,將股票封上漲停!
5月15日股市大跌的早上,公司打來電話稱已經(jīng)從一汽夏利出票了。以15日開盤價13.71元計算,減去11日收盤價11.25元,中間每股獲利是1.46元,一種典型的短線獲利途徑。
可信度值得懷疑
這個盈利模式看起來是有可行性,但最重要的是該私募中心可靠嗎?在記者的幾次要求下,對方都不肯提供公司股票交易的具體交割單,雖然該名主任聲稱總公司是一個注冊公司,注冊資金為500萬元,總部在成都,還有分公司,而且公司還有2億元的備用資金,但是她始終不肯透露公司的電話,只能提供公司打入錢的賬號。雖然記者幾次電話與其往來,但公司的聯(lián)系電話均為手機,無一座機號碼,讓人十分生疑,雖然對方也稱已經(jīng)運作很長時間了,但都不肯給出任何憑證。
記者發(fā)現(xiàn)在公司傳來的合同書的第四條上還寫著關于知識產(chǎn)權和保密的條款,具體內(nèi)容是未經(jīng)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所提供的研究分析意見或投資建議泄露給第三方或與第三方共享,其知識產(chǎn)權歸屬乙方。否則乙方在查證屬實后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不退還甲方已付的保證金,除合同另有規(guī)定或甲方另有指示外,乙方因委托關系而知悉甲方的財務狀況、商業(yè)秘密及個人隱私應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要求倒是合情合理,但是仔細想想這個條款如何起到約束作用不得而知,甲乙雙方如果都違規(guī)的話,雙方遠在異地如何能得知呢?當記者問及此點疑問時,對方只是搪塞回答,并不入正題。而且公司要記者簽的合同上,公司的抬頭用的是私募運作基金的名字,簽訂合同用的身份也是運作中心名稱,并無主任聲稱的公司名稱,且無單位地址單位公章等憑證。(楊雪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