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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資本扭曲商品價格
2008年上半年,金融危機使金融資本大規(guī)模轉(zhuǎn)戰(zhàn)國際大宗商品市場,推動大宗商品價格完全脫離均衡價格而大幅上漲。最典型的是石油價格上漲到147美元。在美國航空公司的壓力下,美國國會要求芝加哥期貨交易所展開調(diào)查,是否存在操縱價格的行為。調(diào)查結(jié)果顯示,價格大幅上漲百分之七十以上是投機行為所致。
石油本屬大宗商品,根據(jù)經(jīng)濟學基本原理,商品的均衡價格應該由市場供求關系決定。但是當商品市場變成一個投機性為主的市場以后,投機資本既沒有對石油的任何需求,也不需要石油供給,從根本上扭曲了商品市場供求定價的基本原則。其次,投機資本不受效用最大滿足度的約束。無限膨脹的“賺錢效用”,使投機資本有強烈的動機在油價上漲時把價格推得更高,在油價下跌時把價格打得更低。2008年石油價格最高被預期漲至200美元,最低的時候被預期降至20美元。金融資本的投機行為從理論和實際上破壞了石油價格形成機制。如果不限制金融資本在大宗商品市場上的大規(guī)模投機行為,大宗商品價格的大起大落永無寧日。
最糟糕的是,高油價帶動了生物制能的原料玉米價格的上漲,進而帶動糧價的普遍上漲,以及所有原材料價格大幅上漲,全面推動全球的通脹。2008年上半年,當油價漲至147美元時,70個國家爆發(fā)兩位數(shù)的通脹,一些國家甚至因為物價上漲民不聊生爆發(fā)社會動亂。
在理論上沒有得到像直接投資資本那樣帶來全球共贏的證明之前,在實踐中高風險高危機的基本屬性沒有有效改變之前,金融資本完全沒有約束的所謂“自由化”應該被排除在國際金融新規(guī)則之外。
換句話說,金融資本在各國特別是新興市場國家流進流出,各國有權(quán)根據(jù)本國的情況對金融資本的活動進行更審慎的管理,應正式納入國際金融管理體系,而不應該受到非市場化干預的指責,更不應該把對金融資本的合理限制作為“非市場化國家”判斷標準之一。金融資本在國際大宗商品市場的活動,要被限制在對沖和套利的規(guī)模,過度的投機行為要嚴格禁止。
G20峰會重建全球金融秩序,應從否定華盛頓共識的核心金融資本的自由化開始。金融資本本不應該“自由流動”。金融資本的全球監(jiān)管是新興市場國家在新監(jiān)管框架中最重要的訴求之一。(左小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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