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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背景:從去年底開始,幾乎所有的中國城市都陸續(xù)加入了自來水漲價的大合唱!暗退畠r資助了高收入者,而不是資助了低收入者。為什么這么講呢?富人總是要消費更多的水,低水價對他來講可以更多地用水,他可以把游泳池的水每天都換一遍,但窮人還是用不起!痹7月16日舉辦的“解讀水價問題”小型論壇上,有專家如此語出驚人。
商品漲價,高收入者用得多,掏的錢也多——“專家”的理論聽來似乎合理,但這種邏輯若成立,恐怕市場就要大亂。土地、房產(chǎn)、燃油、水、電、燃氣……哪一樣不是高收入者用得多?難道這些商品的價格都應(yīng)該一漲再漲?那得漲到什么時候才是個頭?
“漲價有益于低收入者”的理由可能比較有“賣點”,不過早已被事實證明其荒謬。以前也有人說“高校提高學(xué)費有益于低收入者”,認為低學(xué)費是在補助有錢人家的孩子,但現(xiàn)在看看結(jié)果又是如何?高校的學(xué)費的確是一年比一年高,但同時,也有很多窮孩子被學(xué)費門檻擋在了門外。
其實,漲價根本不可能是低收入者的愿望?峙聸]有哪個低收入者盼著水價上漲,或因為想“受益”而盼著“專家”的鼓與呼!“漲價讓低收入者受益”之說既不符合事實,也經(jīng)不起推敲。“商品漲價受益過程”的真實邏輯應(yīng)該是這樣的:漲價會讓低收入者與高收入者都多掏錢,企業(yè)形成收益,企業(yè)收益中的小部分依法納稅上繳財政,而大部分成為股東(高收入者)的股權(quán)收益以及企業(yè)高管與員工的工資福利。漲價通常形成這樣三個結(jié)果:財政坐地收錢;高收入者有出有進,通常出少進多;低收入者有出沒進,即便有點政府補貼,也不足以補償支出。因此,這個邏輯鏈條最關(guān)鍵的地方是:低收入者支出是鐵定的,得不到或者得到很少也是鐵定的。
近來,不僅地價、房價、油價上漲,而且水、電、燃氣等基本生活用品的價格也鉚足了勁地要上漲;旧钣闷窛q價實非民生之福,水、電漲價尤甚。房價漲了,低收入者還可以去郊區(qū)租房;油價漲了,低收入者可以坐公交車。但電與水是真正的剛性需求,誰都不能不用電,不能不喝水,水、電漲價只會讓低收入者逃無可逃。一年百兒八十元的支出,雖然入不了高收入者的法眼,卻是低收入者必須計較的支出。
就水價而言,不可否認,它存在一些漲價的理由,比如水資源的節(jié)約、水務(wù)服務(wù)鏈的延長、處理污水所需的費用等等。不過,為了避免傷害低收入者的生存根基,應(yīng)該普遍施行階梯式水價,即少用者價低,多用者價高,這樣既保障民生基本用水,又能通過大輻提高用水大戶的水價,一方面改善企業(yè)贏利狀況,另一方面減少水資源的浪費。
“窮人的民生”不是小事,對于一些自恃壟斷地位而漲價自肥的行業(yè)、企業(yè),政府部門應(yīng)該監(jiān)管得更緊,在涉及低收入者的切身利益之時,政府部門也應(yīng)該有更妥善的安排。(莫豐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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