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女大學生持有創(chuàng)業(yè)板“過會”公司寶德股份180萬股的媒體議論,一些市場人士認為,作為年滿18歲且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該持股行為合法合規(guī),合情合理,把其作為炒作的興奮點,無非在于放大了其大學生的身份。
日前,剛剛獲準“過會”的寶德股份,因為一名叫趙紫彤的女大學生持有該公司180萬股股權,存在5000余萬元的浮盈的預期,受到一些媒體的關注,并延伸了一些缺乏事實依據的猜想。
一些市場人士認為,綜合寶德股份的信息披露以及媒體的報道,寶德股份作為純民營企業(yè),既無涉國有資產流失問題,又沒有任何跡象表明該大學生的家長是特權階層,不存在所謂權錢交易的可能。企業(yè)已經如實披露了轉讓的事實,說到底,轉讓與否是企業(yè)自己的事情。
也有一些法律界人士表示,該大學生已經是成年人了,這個明顯不同于“娃娃股東”,目前,并沒有法律方面的禁止性條款表明大學生不能夠持股。另外,一些父母喜歡按照中國式的方法,把家庭性財產寄于子女名下,是再正常不過了的事情,就像一些父母購置房產,喜歡將子女的名字一同寫上房產證一樣。
寶德股份在招股說明書中還特意表明,經保薦機構核查,此次股權轉讓行為系趙敏、邢連鮮夫婦二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上述股權不存在以協(xié)議、委托、信托或其他方式代任何單位或個人持有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利益輸送行為。
另外,一些投資銀行人士告訴記者,媒體對于“大學生也享同等待遇”和“大學生何來巨資”表示難以理解,其實是誤讀與曲解了事實的本質。事實上,受讓股權的主體本質上應該是該大學生的家長,只是該家長把名分讓渡給了自己的子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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