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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以為,對于國有股轉持辦法,目前存在三個誤讀。
第一個誤讀:全國社保基金對劃轉股延長3年禁售期。不少人錯誤地以為所有劃轉股都會被社保基金延長3年禁售期。轉持辦法規(guī)定:“轉由社;饡钟械木硟(nèi)上市公司國有股,社保基金會承繼原國有股東的禁售期義務。”也就是說,以后新的IPO公司,約定發(fā)行前原股東鎖定期的,社;鸢凑者@個鎖定期執(zhí)行。如果約定是鎖定12個月,劃轉后的鎖定期就是12個月。所謂延長3年禁售,根本就不適用未來新上市的公司。
所謂的“社;饘澽D股延長3年禁售期”,是指對股權分置改革新老劃斷至本辦法頒布前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并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轉持的股份,社;饡诔欣^原國有股東的法定和自愿承諾禁售期基礎上,再將禁售期延長3年。也就是說,從股改后到辦法出臺之前IPO的公司,一共131家、涉及市值僅600億的股份才是禁售期延長3年的對象。
第二個誤讀:對于轉持股份,社;鹨园l(fā)行價入賬,并納入基金總資產(chǎn)統(tǒng)一核算,這樣的做法有可能導致社;鹛潛p。按照辦法的規(guī)定,中國石油、中國神華等上市公司恰好是股權分置新老劃斷之后、辦法發(fā)布之前的上市公司,國有股的劃轉需要按照發(fā)行價格入賬,但目前這些公司的股價要遠遠低于發(fā)行價格,因此很多人預期,一旦新股發(fā)行跌破發(fā)行價格,社;鹁蜁潛p。
其實這是一種更深的誤讀。劃轉國有股并不需要社;鸶冻鋈魏纬杀荆徊贿^是把原本就歸全民所有的一部分股份無償轉讓給社;穑热粵]有成本,也就不存在虧損。而按發(fā)行價格入賬,只不過是賬面價格而已,即便社保基金低于發(fā)行價格出售劃轉的股份,也不過是降低了收益而已,而不存在虧損的問題。
第三個誤讀:辦法的出臺對于已接近3000點的A股來說是天大的利好。這種誤讀緣于對辦法的認識過于簡單。短期內(nèi),二級市場可能會因對辦法的利多解讀而上漲,但考慮到社;饡馁Y金用途以及管理能力,其減少直接投資部分是必然的,除非劃轉的股權有較好的股息收益率,或者屬于政府必須控制的大型企業(yè)。從這個角度來看,過多地賦予辦法刺激證券市場的政策意義并不恰當,決定證券市場最根本的是經(jīng)濟發(fā)展情況和上市公司質量,辦法最大的意義是提高了社會保障的資金來源,這才是其利國利民的真正價值所在。 □李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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