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黃金周結束了。昨日,記者從杭州市消保委投訴與法律事務部獲悉,截止到10月7日下午4時,整個“雙節(jié)”長假期間杭州市消保委共接受消費者咨詢、投訴電話132件,網站以及微博投訴咨詢183件,反映的主要問題為購物質量糾紛、旅游服務和住宿價格、部分商業(yè)單位服務質量等,長假消費投訴總量略低于去年同期。
旅游服務、住宿價格
投訴較多
中秋節(jié)長假第一天,上海消費者邢小姐一行四人抵達杭州游玩,因近半夜難以找到交通工具返滬,就在城站附近的城頭巷“三原色”休閑廣場找住宿,“三原色”休閑廣場標價為260元/間的標房,邢小姐一行到達“三原色”時己是午夜11時左右,店方告知:260元/間的標房已售完,只有298元/間的單間。邢小姐一行要了兩個單間入住。
第二天早上九點鐘邢小姐一行到休閑廣場總服務臺結賬,店方要其付680元,稱除房價外還要收取浴資等費用。邢小姐一行以入住前店方未明示,店方存在“價格陷阱”為由向杭州市消保委求助。消保委工作人員趕赴事發(fā)地了解協(xié)調, 發(fā)現(xiàn)“三原色”休閑廣場未在顧客入住前告知消費者價格明細,屬未履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guī)定的“經營者義務”,不應收取除房價外的其他費用,并督促經營者及時糾正。邢小姐一行對杭州有關部門的辦事效率和為消費者維權的做法表示感謝。
長假內杭州各大賓館和便捷旅社客滿為患?v觀投訴情況,大飯店、賓館糾紛甚少,服務質量亦可,但景區(qū)個別便捷旅社長假后半程“做生意”心切,當有的客人不能及時抵達或因故退房時,沒有在行業(yè)規(guī)定時間期限內就“一房兩嫁”或收取壓金不予退還并與顧客發(fā)生糾紛,此類投訴就有4例之多。
紹興、湖州、嘉興、杭州
啟動“異地維權”
杭州市消保委負責人稱,今年國慶長假消費投訴總量略低于去年同期,這與節(jié)前各企業(yè)、各職能部門采取的服務舉措和惠民措施不無關系。武林商圈推出的“無理由退貨”和“無障礙退貨”舉措正在深入人心,這個區(qū)域今年“國慶”黃金周期間消費投訴趨零。
杭州市消保委負責人表示,投訴處理的同時,消保委也建議相關部門對被投訴的服務進行整改。消費者余小姐9月30日在杭州北高峰購買了上下纜車門票后上山,她在山上財神廟得了一箱(10盒)月餅下山,沒想到下山時索道管理處不讓其帶貨下山,并要求人貨分離并加買下山纜車票一張。余女士認為,上山時并未告知消費者不得購物坐纜車,拒絕買票,于是向消保委進行投訴。經過調解,消費者不再加買纜車票,但貨品從運貨的纜車與消費者一同運送下山。市消保委向北高峰的纜車管理處建議,在售票點增加醒目的提示,提醒消費者可以攜帶的貨品上山下山的體積大小以及重量多少,以免在事后造成消費糾紛。
記者還了解到,節(jié)后“杭州都市經濟圈”消費投訴聯(lián)合調處機制將啟動。如果是紹興、湖州、嘉興的游客,在杭州發(fā)生了消費糾紛,但因時間原因已經回到了住地,可以帶相關的消費憑證,到本地的消保委進行投訴。同時杭州的消費者如果在紹興、湖州以及嘉興發(fā)生了消費糾紛,也可以向杭州市消保委進行投訴,杭州市消保委將聯(lián)合經營者所在地的消保委共同幫助維權! 跬ㄓ崋T 陳杭 本報記者 高麗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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