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杭州3月29日電 (記者 童靜宜 陳國亮)今天下午,一汽豐田銷售有限公司代表再次與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舉行閉門會談,會談結(jié)束后,豐田方面正式作出承諾,全部滿足浙江省工商局提出的五條要求,并首次在中國對中國消費者做出賠償承諾。
3月22日,一汽豐田銷售有限公司總經(jīng)理松木秀明等人與浙江省工商局負責(zé)人在杭州面談。此次會面,浙江省工商局和浙江省消保委針對豐田召回事件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了5項要求:明確召回的時間表,加快浙江RAV4問題汽車召回的處理進度;為消費者提供上門召回服務(wù);在召回維修階段對車主用車造成影響的,提供同型號車輛作為代替;已交訂金但尚未提車的消費者,如果提出取消汽車預(yù)售登記,豐田方面須全額退還訂金;對自行將汽車送往4S店進行召回的消費者,豐田方面應(yīng)提供交通補貼、誤工補貼以及一定的經(jīng)濟賠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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